澄江縣堅持用好“照相機”發現問題,緊盯“顯微鏡”找準問題,有效推進了縣級巡察工作的扎實開展,今年以來,在相繼開展的新農合資金、農村低保金及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使用管理專項巡察過程中發揮了積極有效的監督執紀效果,切實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用“照相機”發現問題。全方位了解和掌握被巡察單位存在的問題,真實記錄和反映被巡察單位相關情況,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問題證據固化。在專項巡察中,巡察組采取六項措施:一是向被巡察單位發出專項巡察通知,告知巡察相關事宜并溝通具體細節,爭取得到支持配合;二是在被巡察單位召開巡察動員會宣布進駐開展巡察工作,同時在被巡察單位、各鎮(街道)、村(社區)發布巡察公告,并公告巡察組聯系電話,自覺接受巡察對象及各方對巡察組的監督;三是與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鎮(街道)相關工作負責人、財務人員、村組干部談話了解情況;四是調閱縣主管部門、鎮(街道)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及財務憑證等相關資料;五是延伸被巡察部門下屬的鎮(街道)單位了解情況;六是入戶走訪相關當事人,抽查記錄落實情況。通過實踐表明,“照相機”工作法的運用,確保了巡察工作的權威性、公正性和規范性,不僅能有效消除被巡察單位和談話對象的思想顧慮,減少不必要的阻力,利于巡察工作開展,拓展暢通反映問題渠道,使巡察組能了解和發現真問題,同時避免了說情打招呼等人情羈絆因素造成的不愿監督、選擇性監督和監督不嚴的問題。
緊盯“顯微鏡”找準問題。以緊盯事為手段、管好人為根本,通過“顯微鏡”工作法精準發現問題根源所在,明確問題背后的責任主體,提高整改落實效果,增強執紀問責精度。巡察過程中重點圍繞“五個方面”進行精準分析,找準問題:一是在執行政策方面是否存在政令不暢、失職瀆職、嚴而不為等問題;二是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履行一崗雙責和執行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等方面是否存在虛化空轉、違反規定等問題;三是在資金支出、項目建設、設備采購、政務服務等方面是否存在權錢交易、暗箱操作、優親厚友、貪污挪用、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等問題;四是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糾正四風問題等方面是否存在搞變通、走形式、頂風違紀等問題;五是在加強黨風政風建設方面是否存在干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目前,已完成對3個部門的專項巡察工作,發現問題14個,提出整改建議16條,警示約談相關人員19人,對被巡察單位提出整改措施17條、整改問題11個,糾正整改清退不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戶79戶127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專項巡察正在意見反饋和整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