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的統一部署,2015年5月18日至6月2日,省委第九巡視組對巧家縣進行了巡視,并于9月4日反饋了巡視意見。巧家縣委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工作進度,認真抓好整改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方面
1.關于“縣委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安排、輕檢查,滿足于目標任務年初分解、年終考核,缺乏日常檢查監督;抓工作、求實效,自上而下傳導壓力不夠;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沒有做到同部署、同落實,責任分解走形式,分解方案不切實際”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縣委常委班子帶頭履行主體責任,在理論中心組學習會上,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要論述及中央省市紀委全會精神,深刻剖析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工作實效不明顯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二是定期召開縣委常委會,專題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匯報,加強對重大問題、重點工作、重要案件的研究部署和督促指導。三是及時修改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任務及考核辦法,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和考核,年終考核實行縣委常委領導帶隊檢查,突出縣委班子成員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督促指導作用。四是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每半年對各鄉鎮、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開展集中約談1次,自上而下傳導壓力,推進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各項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實。2015年以來,共約談各鄉鎮、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150余人次。
2.關于“部分單位和鄉鎮黨組織主體責任缺失。2014年,縣衛生系統的16個鄉鎮衛生院院長相繼因貪污受賄被查處,縣衛生局黨組及相關班子成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縣委及時制定出臺了《中共巧家縣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維護好群眾利益,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二是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在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和責任追究等方面對鄉鎮和單位的黨組織提出了明確要求。三是認真落實紀檢機關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匯報工作制度,常規工作定期匯報,重點工作和階段性工作專項匯報,重要工作和重大問題及時匯報。2015年以來,縣紀委向縣委定期匯報工作3次、專題匯報11次,向上級紀委定期匯報工作10次、專項匯報3次。四是嚴格落實黨政主要領導向縣紀委全會述廉工作制度,就個人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廉潔自律情況作報告。近兩年來,在縣紀委全會上共組織20名鄉鎮(部門)主要領導向紀委全會述廉。五是縣委和縣紀委對主體責任存在缺失的鄉鎮和部門嚴格管理、嚴格監督,適時開展約談、問責,并嚴格實行黨風廉政責任追究,督促鄉鎮和部門對照“責任清單”,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2015年,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的6個鄉鎮和部門的黨政主要領導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并責令限期整改;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全縣23名衛生院長或醫務人員違紀違法的縣衛生局黨政班子進行責任追究,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黨組書記和局長給予了免職處理,對負有責任的2名副局長進行調整工作崗位處理。
3.關于“縣委班子成員對‘一崗雙責’認識不到位,重業務、輕黨建,對分管部門及其下屬失管、失察、失懲。有的領導干部認為自己的主要工作是要抓改革、促發展、保穩定,沒有把反腐敗工作當作份內之事,責任意識淡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細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明確縣委班子成員在推動發展的同時,必須主動扛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責任,認真履行“一崗雙責”。二是認真落實談話制度,縣委主要領導與班子成員開展定期談話,適時掌握班子成員思想和工作狀況,并對主動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行提醒,做到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全體班子成員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與工作實績考核有機結合,將黨風廉政建設納入班子和個人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同時也列為縣委班子成員掛片包鄉的工作實績。四是強化責任追究。由縣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組辦公室牽頭,定期對全縣各鄉鎮、各部門落實“一崗雙責”情況進行檢查,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不力的鄉鎮和部門及時督促整改,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處分,對不認真履行包片責任、督促指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落實的掛鉤領導,縣委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關于“縣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有差距,案件查辦力度亟待加強,‘一案雙查’制度執行不力”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認真落實中央紀委關于“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進一步強化紀律審查和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積極清理退出參與的職能范圍外的議事協調機構,聚焦主業主責,全力抓好監督執紀問責。二是加強案件線索管理。對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分類開展調查核實并及時報告核查情況。全面清理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分類逐件提出處理意見。現已初查核實巡視問題線索44件(重復合并1件),立案審查12件(重復合并1件),信訪了結20件,其它方式處理1件,函詢11件。三是實行包案督辦制度。縣紀委常委分片指導各鄉鎮紀委、派出機構紀律審查工作,集中力量開展紀律審查,查處了一批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四是調整充實紀律審查力量,縣紀委在編制緊缺、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的情況下,從辦公室等相關股室調整2名同志,充實到紀檢監察室,增強紀律審查力量。
5.關于“鄉鎮紀委監督力量薄弱,有的紀委書記業務不熟、思路不清,致使基層腐敗問題頻頻發生”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鄉鎮紀委組織建設,配強配齊鄉鎮紀委班子。組織調研組對各鄉鎮紀委有關情況進行深入調研,及時掌握鄉鎮紀委班子配備情況,對鄉鎮紀委班子建設提出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對部分因業務能力較弱,不能勝任鄉鎮紀檢崗位的干部,及時進行組織調整。二是強化業務培訓,提升自身業務能力。以頂崗學習、外派培訓、輪崗交流、掛職鍛煉等方式,進一步加大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的業務培訓培養力度,2015年以來,共外派13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到清華大學、浙江大學等學習,抽調1名鄉鎮紀委工作人員到市紀檢監察機關頂崗培訓,縣紀委以案代訓鄉鎮紀委書記70余人次,組織16名鄉鎮紀委書記外出參加業務研討1次。縣紀委抽調紀律審查業務骨干,分片掛鉤到各鄉鎮,采取傳幫帶方式,進一步提升鄉鎮紀委書記紀律審查業務能力。并結合“百日”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三是以縣紀檢監察室作為培養鄉鎮紀委書記的搖籃,適時將政治修養好、業務素質高,能監督、會監督、敢監督的紀檢監察室干部作為鄉鎮紀委書記人選予以提拔使用。
6.關于“教育衛生、土地資源、工程建設、資金管理等重點領域,關鍵崗位監管不力,貪污、挪用、套取國家資金等腐敗問題多發,大寨鎮違規挪用抗震救災資金建設廣場”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對“一把手”的管理監督。研究制定《巧家縣黨政主要領導“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態”制度》,各鄉鎮和部門“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人事、工程項目和政府招投標工作,督促“一把手”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嚴格按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辦事。并把貫徹落實“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態”制度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二是加強對重點領域和重要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由縣預防腐敗局牽頭,對各鄉鎮、各部門開展全面廉政風險排查,共梳理排查個人崗位廉政風險點450個,制定防控措施806條,制定相關工作制度450個。三是加強對民生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通過網上督促和電話提醒,及時督促各鄉鎮各部門登陸平臺辦理相關業務,印發民生資金監管平臺運行情況通報2期。四是對大寨鎮違規挪用抗震救災資金修建廣場的問題進行全面清查。經查實,大寨鎮修建廣場的資金是挪用了巧家縣2011年易地扶貧搬遷資金492萬元。根據昭通市審計局《關于巧家縣2011年至2013年6月的扶貧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審計報告》(昭審報〔2014〕1號)和昭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4年3月18日關于對全市扶貧資金審計過程中發現問題進行整改的專題會議要求,巧家縣人民政府按照審計建議和市發改委專題會議要求進行了整改。巧家縣發改局2014年2月21日下發了《關于收回2011年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項目投資計劃的通知》(巧發改發〔2014〕21號),2014年2月27日印發了《巧家縣2011年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項目整改方案》,收回巧家縣大寨鎮2011年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項目投資計劃,項目資金492萬元歸還原渠道,退回縣財政。大寨鎮挪用的資金已于2014年3月7日歸還了縣財政局,廣場建設工程資金由大寨鎮人民政府自籌解決。五是加大對征地拆遷、地震災后恢復重建、電站移民、涉農惠民資金和政策落實等的監督檢查,及時查處貪污、挪用、套取國家資金等腐敗行為。
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方面
1.關于“會議多、文件多的問題依然存在,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傳達文件的情況時有發生”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及時建章立制。針對文風會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及時制定印發了《關于切實精簡會議文件和領導同志事務性活動的若干規定》,從嚴格會議審批、減少會議數量、控制會議規格、壓縮會議規模、精簡會議流程、改進會議形式、集中召開會議、嚴肅會紀會風、嚴控會議經費、貫徹會議精神10個方面對精簡會議、改進會風作出明確規定,從規范發文程序、減少文件數量、控制文件規格、精煉文稿內容4個方面進一步精簡會議和改進會風。二是切實精簡會議。按照合、并、減、短的原則,精減會議,對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對主題不明確、無實質內容的會議不開;可以文件形式布置的工作、通過電話形式以及現場調度解決的問題,不專門召開會議另行部署;對已經發文部署的工作,原則上不再召開會議專門安排;對會議時間、人員范圍相近或工作內容相同的會議盡可能整合、合并召開或套開。只安排與會議內容密切相關的鄉鎮、部門和單位參會,減少陪會。堅持凡是沒有座談交流、集中討論和當面對接等內容的全縣性會議,一律用視頻會議的形式召開。每月月初制定會議計劃,集中時間召開,避免鄉鎮“三天兩頭趕會”,為抓工作落實留出更多的時間。制定出臺會議經費預算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2015年,以縣委名義召開的會議同比減少25%,會議經費同比減少28%。三是大力改進文風。現行文件規定仍然適用的,不再重復發文;上級文件已及時公開發布的,不翻印、不轉發;縣委、縣政府決定的一般事項,凡已開會部署,或主要內容已公布的,不再印發文件;縣委、縣政府負責同志在有關會議上的講話,若主要內容已印發會議材料,不再印發。在嚴格執行有關保密規定的前提下,全面推廣使用電子政務平臺,努力擴大電子文件使用范圍,盡量減少紙質文件簡報印發數量,文件能用電子稿替代盡量用電子稿替代,能不用紙張印刷的文件盡量不用紙張印刷。進一步壓縮公文篇幅,文件和講話稿均減少一般性論述,不講空話、套話,做到主題突出、文風清新、文字精練。2015年,以縣委、縣委辦名義下發文件同比減少了13%。四是認真貫徹會議文件精神。對縣委召開的重要會議、下發的重要文件,由縣委督查室會同主管部門進行立項督查,嚴格督促各鄉鎮、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會議和文件精神,限期落實決定事項,杜絕出現以會議傳達會議、以文件貫徹文件的現象。
2.關于“服務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部分單位在簡化辦事流程、優化服務環境等方面存在較大差距”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著力換位思考,增添動力轉變作風。及時開展了思想政治教育,開展兩個“想一想”、兩個“問一問”活動,提升服務質量,提升群眾滿意度。二是著力接地氣,激發作風轉變活力。推行“一線工作法”,真正沉下去,廣泛聽取各進駐部門、窗口工作人員和服務對象的意見,加強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庸懶散拖”進行整治,對少數人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服務群眾消極應付、慢作為和服務不優、辦事不力、遲到早退、上網玩游戲、聊天等現象及時進行整治,扭轉了少數干部職工工作作風不實、紀律作風渙散等不良行為,杜絕辦事拖拉、推諉敷衍,杜絕臉難看、話難聽等不良情況發生。三是著力示范帶動,爭做愛崗敬業表率。制定了“黨員示范崗”、“文明窗口示范崗”、“巾幗示范崗”和“服務明星”評選辦法,著力培育窗口工作人員為民務實的服務理念,改進工作作風;發放《巧家縣文明禮儀手冊》,規范窗口工作人員的行為舉止和服務態度,切實做到真誠服務、細微服務、高效服務、廉潔服務,提高了進駐窗口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四是清理和精簡了行政審批事項。在2015年4月全縣行政審批事項清理的基礎上,對全縣的行政審批事項再一次進行了全面清理,同時做好上級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工作。通過清理和承接,全縣35個部門共保留行政許可228項和管理服務事項77項。在規范清理的基礎上,本著為民、便民的原則,全縣共20個部門161項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進駐到縣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統一集中辦理(其中投資審批中心進駐11個部門51項)。五是優化了辦事指南。縣委編辦、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制作了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指南模板,從事項名稱、法律依據、辦事流程、需要提供的材料、法定時限和承諾時限等方面進行了規范,統一各部門的辦事指南模式,印制后統一在縣政務服務中心大廳和部門辦事窗口進行擺放,方便群眾知曉。六是以行政審批網上服務大廳上線運行為契機,拓寬了服務渠道,優化了服務環境。巧家縣行政審批網上服務大廳2015年9月1日上線試運行后,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在9月14日至17日召開了全縣網上大廳試運行業務培訓會和工作推進會,針對各部門各系統的功能角色,在行政審批網上大廳中進行全面的示范操作培訓,增強了各部門業務人員的操作能力,確保了縣直35個部門的所有角色人員能熟練掌握和運用網上大廳開展網上接件和辦件工作。在巧家新聞網、巧家縣政務服務網上建立了巧家縣行政審批網上大廳的網址鏈接,讓社會公眾通過鏈接直接進入網上大廳辦事。截止2015年12月,通過通用審批系統接件953件,其中受理950件,已辦結950件。
3.關于“有的領導干部面對群眾來信來訪一味回避”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堅持領導帶頭接訪。根據《中共巧家縣委關于印發〈中共巧家縣委工作規則〉等33項制度的通知》(巧發〔2013〕19號)文件精神,嚴格執行《巧家縣領導干部接訪日制度》,每周一個工作日由1名縣級領導負責在縣信訪局領導干部視頻接訪室接待群眾來訪。各鄉鎮、各部門每個工作日都有1名實崗副科級以上領導接訪。二是完善相關制度。在已有的《巧家縣領導干部接訪日制度》的基礎上,新建立了《巧家縣領導干部批閱群眾來信來訪制度》和《巧家縣領導干部接訪暨視頻接訪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縣委、縣政府領導干部接訪的具體時間,確保群眾來信來訪有人問、有人管。三是堅持領導包案化解機制。在積案化解中所涉及案件,按照每一件信訪積案有一名縣級包案領導和縣委常委分包鄉鎮和部門的原則,逐案落實了縣級包案領導,明確各涉案單位主要領導為責任人,確保在結案期限內全部結案。
4.關于“個別班子成員下基層特別是到邊遠地區調研少,主動聽取群眾意見不夠”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建立規章制度。研究制定《關于改進縣領導調查研究工作的若干規定》,就縣級領導改進調研方式、確保調研時間、嚴格審批程序、簡化現場接待、減少陪同人員、嚴格控制車輛、規范食宿安排、轉化調研成果作出明確規定。二是確保調研時間。要求縣級領導每年至少要確定2個以上課題到基層蹲點調研,每次蹲點調研不少于2天,每年下基層調研不少于3個月。三是改進調研方式。縣委常委率先垂范,帶領全縣各級領導干部身體力行,積極開展綜合性調研、大力開展專題性調研、廣泛開展蹲點式調研、提倡開展隨機性調研,堅持到困難多、問題多、矛盾多的邊遠地方,確保調研能夠深入基層察實情、看實況、聽實意,切實解決群眾的所思所想所盼和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2015年以來,縣委常委班子成員深入基層調研均在100天以上,尤其是在“8·03”地震恢復重建工作中,縣委領導深入恢復重建第一線,確保了恢復重建工作科學、有序、有力、有效推進。四是聽取群眾意見。堅持不事先安排調研線路和檢查點,不提前向基層打招呼,深入群眾中了解真實情況,認真聽取基層干部和群眾的意見,保證調研情況的客觀全面,確保達到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推動工作的目的。五是改進工作作風。以解決基層干部存在的作風漂浮、脫離群眾、服務缺失等問題為重點,堅持把治理“庸、懶、散”問題作為加強基層干部作風建設的突破口,督促基層干部經常性深入村組、深入群眾、深入田間地頭,掌握社情民意,解決實際問題。
5.關于“政績觀有偏差,重交通沿線、城鎮周邊亮點打造,忽視偏遠山區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改善”問題的整改情況。目前,在“8·03”恢復重建方面,率先推進民生事業、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在扶貧開發方面,認真開展“掛包幫”“轉走訪”工作。在“十三五”規劃方面,將偏遠山區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改善納入“十三五”規劃:一是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方面。重點做好偏遠山區的生豬養殖、家禽養殖、草地畜牧業發展項目、馬鈴薯商品基地建設項目、科技增糧建設、鄉鎮農業環境監測體系建設、中低產田地改造、土地整治等項目的規劃和申報工作,規劃總投資約12.64億元;重點做好村容村貌整治、村莊道路硬化、農業綜合開發、鄉村清潔工程示范村建設、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程等方面的項目規劃和申報工作,規劃總投資12.37億元;繼續做好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的項目規劃和申報工作,規劃總投資0.4億元。二是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著重做好為偏遠鄉村服務、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規劃和申報工作,規劃總投資約26.4億元;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規劃和申報工作,規劃總投資約2.21億元;做好各鄉鎮偏遠山區灌區的“五小水利”工程建設的規劃和申報工作,規劃總投資約16.19億元;做好偏遠山區河道治理的規劃和申報工作,規劃總投資約3.64億元;繼續做好偏遠山區中低壓配電網規劃工作,做好一戶一表改造工程,規劃總投資約2.14億元;做好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做好自然村公路建設、斷頭路建設等項目的規劃和申報工作,規劃總投資約26.83億元。三是社會事業發展方面。做好偏遠山區學前教育的規劃和申報工作,規劃總投資約23.82億元;做好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衛生系統信息化建設等項目的規劃和申報工作,規劃總投資約1.92億元;做好村級體育活動場所暨救災應急避難場所、村級綜合文化活動室等項目規劃和申報工作,規劃總投資約3.2億元;做好村級老年活動場所、農村幸福院、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等項目的規劃和申報工作,規劃總投資約8.38億元。四是偏遠山區農村扶貧開發方面。做好整鄉推進、產業扶貧、安居工程、扶貧到戶貸款貼息資金等扶貧工程和扶貧幫扶到戶工作,規劃總投資約25.24億元;做好偏遠山區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工程項目的規劃和申報工作,規劃總投資約11.87億元。五是偏遠山區地質災害防治方面。做好偏遠山區崩塌、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項目的規劃和申報工作,規劃總投資約4.58億元;做好地質災害永久性搬遷避讓工程的項目規劃和申報工作,規劃總投資約1.18億元。
6.關于“有的領導干部缺乏擔當精神和責任意識,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工作好辦的就積極爭取、緊抓快辦,落實有困難的就心存畏難情緒、強調客觀條件,不主動作為,解決問題仍停留在作批示、提要求上”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結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開展“學習焦裕祿精神,培樹敢于擔當、迎難而上的精神,做焦裕祿式好黨員好干部”活動。教育活動中,全縣44名縣處級干部帶頭查找出縣四套班子問題45個、個人問題264個,查找出的問題已基本整改落實。同時,處級領導帶頭深入鄉村一線調研,開展民情懇談770余人次,召開各類座談會21場次,收集整改意見574條,承諾為民辦實事103件,已辦結73件。二是深入開展貫徹省委九屆十一次全會精神專題學習2期140余人次,剖析白恩培、仇和、張田欣、沈培平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深刻吸取教訓,促進領導干部樹立從嚴管黨治黨意識,引導領導干部嚴格落實上級決策部署,自覺做勤政務實為民的好干部。三是細化用人標準,堅持正確用人導向,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四是公開選拔一批優秀干部充實到鄉鎮領導崗位。“8·03”地震期間,縣委選派10名優秀干部到“8·03”地震災區掛職鍛煉,選派9名政法干部掛任鄉鎮黨委副書記,選派23名事業人員擔任鄉鎮長助理,主管或協管信訪維穩工作。經過一段時間的基層實踐歷練,掛職干部成長迅速、進步明顯,已成為推動基層發展、維護基層穩定的主力軍。通過公開選拔,一批的優秀年輕干部被選拔到領導崗位,全縣科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凝聚力、戰斗力得到進一步增強。
7.關于“‘兩館兩中心’項目建設,規劃管理滯后,工期拖延,社會反響大”問題的整改情況。2015年9月12日,縣人民政府召集相關負責人召開“兩館兩中心”工程復工協調會議,專題研究“兩館兩中心”工程復工相關事宜。會議明確了承建方在2015年11月前制定主體工程復工計劃報縣體育館建設管理局,全力確保工程在2015年12月底正常復工。針對“兩館兩中心” 工程的復雜性,縣人民政府在下步工作中制定了兩個方案予以應對。方案一,若格諾集團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縣人民政府將從四個方面全面推進主體工程建設。一是加強管理,全面理順項目規劃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溝通機制,增強各方互信;三是強化進度督查,確保施工進度嚴格按照倒排工期時間要求推進;四是嚴格質量把關,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方案二,若格諾集團違約,縣人民政府將從兩個方面推進工程建設。一是啟動合同解除程序,走司法途徑解決同格諾集團的糾紛;二是按照程序另行招聘有資質、有能力的公司進場建設,并做好相關服務工作。目前,“兩館兩中心”建設正加快推進。
三、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關于“縣委討論重大事項時,存在會前溝通少、醞釀不充分、統籌考慮少、班子成員調研思考不夠的問題。有的決策前征求意見不廣泛,征求‘兩代表一委員’和群眾代表意見建議不夠,影響決策的執行效果。有的決策與實際不相符,降低了決策的科學性和實效性”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健全完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組織開展對《中共巧家縣委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制度》進行了修訂完善,堅持把調查研究、征求意見、科學評估、法律咨詢、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事項決策的必經程序,使決策真正建立在科學、民主、依法的基礎之上。凡屬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進行決策。堅持科學統籌協調會議議題,每次提前上報議題,經過篩選的議題材料提前發到與會人員手中,確保議題在會前充分醞釀,會中充分討論,切實提高會議的實效性。對重大人事安排、重大建設項目、大額資金使用等重大決策,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集體討論決定,分工負責落實。二是堅持重大決策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縣委堅持在全縣開展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對于事關全局、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進行經濟、社會、環境等方面的風險評估,在重大決策出臺前,堅持做到協商在前,充分發揮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作用,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進一步提高決策的執行效果,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和實效性。三是認真落實決策事項。建立健全決策分解立項機制、跟蹤反饋機制、效果評估機制、適時調整機制、督促檢查機制,把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作為加強領導班子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積極推進更科學、更民主的集體決策。
2.關于“有的班子成員從各自分管考慮問題多,從黨委角度和全局考慮問題少,一竿子插到底的多,實施多層次領導的少;黨委集體負責多,個人分工負責少”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貫徹執行《中共巧家縣委工作規則》,縣委對全縣工作的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實行縣委集體領導和常委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常委對分管的工作積極主動,敢于負責,不回避和推諉矛盾,切實履行職責,在常委會上暢所欲言,講真話、講實話,同時,主動從縣委工作全局出發思考和處理問題,主動向縣委書記匯報所分管負責的工作,防止和克服片面強調個人所分管工作的傾向,真正做到“職責上分,思想上和;工作上分,目標上合;制度上分,關系上合”。二是印發了《巧家縣委班子成員個人分工負責方面存在問題整改方案》,縣委常委分別結合自己分管的工作,進行了個人自查、整改落實和總結提高三個環節的整改,進一步對個人分工負責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真正做到真改實改。通過此次整改,在縣委常委會內部,進一步明確細化各個班子成員所負的具體責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每個班子成員根據縣委的集體決定和分工,既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抓好分管聯系工作,又站在縣委的角度、統籌推進各項工作。
四、選人用人方面
1.關于“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到位,干部選拔任用視野不夠開闊,把握干部選拔任用資格條件不夠嚴格,考察干部不夠深入,廣泛聽取意見和充分發揚民主不夠”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制定了《巧家縣干部選拔任用操作規程》,嚴把選人用人標準關、動議提名關、考察考核關、程序步驟關、責任追究關。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考察組認真履行考察員、監督員“一崗雙責”職責,嚴格按照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做好考察工作,切實營造好干部選人用人良好氛圍。二是著力拓寬選拔任用視野。嚴格按照《巧家縣科級領導干部推薦提名和做好后備干部儲備的工作方案》要求,打破受部門、體制限制的領導推薦和只推公務員的現狀,實行多人推薦、跨部門推薦提名。目前,全縣推薦出后備干部424人。三是嚴格審核任用資格條件。在干部調整時,考察組認真查閱考察對象個人檔案,填寫《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審核確認表》,確保考察對象資格條件及相關信息準確無誤。干部考察中,考察組、干部股和評估小組聯合對被考察對象的條件、資格和選任程序等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嚴格考察對象選用關。四是充分體現民主意志。干部考察時,把考察范圍拓展到干部工作圈、八小時之外社交圈,做到班子成員、一般干部、服務對象、普通群眾“四個必談”。并廣泛征求紀委監察、審計等部門的意見,充分了解擬提拔對象的政治、思想、作風及廉潔自律、群眾信訪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對擬提拔干部的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嚴格落實群眾對干部選任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2.關于“執行干部人事紀律不夠嚴格,干部監督管理不到位,干部配備存在‘三超兩亂’的現象”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干部選拔任用“十不準”紀律要求,對每次調整交流的干部進行全程記實,嚴格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切實選好每一名干部。二是印發《中共巧家縣委組織部關于加強干部日常監督管理辦法》,加強干部日常管理。組織全縣科級領導干部如實填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讓領導干部“曬”出家底;定期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審計,把監督觸角延伸到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三是嚴格按照“消化存量、杜絕增量”要求,制定了三年整改消化計劃,分7個時間段對75名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進行整改消化。截至2015年12月,已整改消化超職數配備的領導干部40名。
3.關于“對干部監督管理存在‘好人主義’傾向,對‘慵懶散軟’、不作為或亂作為,甚至吃拿卡要的干部教育管理不力,處理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實施《中共巧家縣委組織部關于科級領導干部談心談話的方案》,與科級領導干部談心談話600余人次,對70余個領導班子的運行情況進行了分析研判。二是嚴格落實《巧家縣黨政領導干部引咎辭職規定》、《巧家縣調整不稱職不勝任現職黨政領導干部辦法》等制度,嚴肅查處“庸懶散軟”等作風不實干部,免職正科級干部3人,著力解決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三是暢通干部監督舉報渠道,引導群眾、媒體對干部行為進行監督舉報,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及時采取約談、函詢、誡勉等方式進行提醒告誡,有效防范干部犯錯。
4.關于“個別部門單位存在‘吃空餉’的情況”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開展全面清理。2015年10月20日,縣人社局按要求完成了收集各鄉鎮、各單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吃空餉”清理情況工作,沒有發現“吃空餉”人員。二是進行集中審核。10月21日,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委編辦、縣審計局對各鄉鎮、各單位報送的情況進行了集中審核,并要求審核后存在問題的部分鄉鎮和部門重新報送自查情況。三是進行隨機抽查。在10月30日前,由縣紀檢監察部門牽頭,抽調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人社局、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人員,隨機對各單位上報的“吃空餉”情況進行抽查,及時發現和糾正機關事業人員“吃空餉”情況。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巧家縣委反映。聯系單位:中共巧家縣委督查室;聯系電話:0870-7121198;電子郵箱:qjxwdcs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