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鎮雄在全縣推行“微權力”清單制度,通過厘清權力邊界、規范運行流程、完善監督體系,初步實現了村級權力運行的程序化、規范化、透明化,村級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和慵、懶、散、浮、拖等現象明顯減少,村級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逐步增強。
坡頭鎮新場村村民張青友外出打工多年,房屋由于年久失修,不能居住,屬于農村D級危房戶。村委會了解情況后,按照“微權力”清單中農危改的申報流程,經公示后,確定張青友家房屋可作為今年農危改項目改造,可以拆舊建新。“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的運行讓該村的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等各項工作得到更好的推進,老百姓也覺得村委工作更公開、透明,辦事效率更高,群眾的信任度增加了。
“微權力運行后,村委各方面跟以前比變化太大了。不管是危房改建還是其他的事情都是公開性的,都是通過村委和群眾,大家來開會表決,公開的做。”張青友肯定地說。
“我們村所有的工作都是在‘陽光’下運行,老百姓想知道村委做了哪些工作或哪些人享受了惠農政策等,一看公示欄就清楚。老百姓還可以對照清單情況對村委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我們不但接受監督委員會審查,更多是要經得起老百姓的審查。”雨河鎮官莊村村黨總支書記喻柱告訴記者,“微權力運行清單”推出后,“村官”的權力運行得到約束,村民的監督監管更加有力,村務工作更加透明,干群關系也更加和諧。
該縣初步擬定了包括重大決策、招投標管理、村級資產資源處置、財務管理等9類38項村級“微權力”清單。各鄉鎮(街道)根據相關制度規定和政策標準,圍繞“誰來辦”“怎么辦”,科學設計每項權力運行的最佳路徑,制定“小微權力運行流程圖”,明確權力事項的來由依據、權力運行的操作流程、運行過程的公開公示等,切實做到“工作有程序、程序有規范、規范有依據”。縣紀委將“微權力”清單運行工作納入黨風廉潔建設巡察的重點內容,各鄉鎮(街道)黨委成立考評機構對村級廉情指數開展半年一測評、一年一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