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防止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近日,耿馬自治縣出臺《關于開展“紅紅臉、出出汗”工作的實施意見》,把全面從嚴治黨體現在破紀之初,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
《意見》明確實施主體、實施方式、適用對象和適用情形。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為實施主體。主要采用提醒談話、責令書面檢查、誡勉談話、在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作出說明等方式。各級黨組織全體黨員干部為適用對象。黨員雖不構成違紀但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或者雖構成違紀但情節輕微可以不予黨紀處分的為適用情形。具體為: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個人意志消沉、工作不在狀態的;本人參與違規操辦本人及近親屬婚喪喜慶事宜的;日常發現或者群眾反映在思想、工作、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無故不參加黨內組織生活或者參加黨內活動不積極的;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不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縣委相關規定的;踐行群眾路線不到位,違反群眾紀律的;個人行為與黨員身份不相符,違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等行為的;法治觀念淡薄,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妨礙他人依法履行職責的;黨員領導干部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格的;個人決定應由集體決策事項或者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導致班子不和諧的;黨員領導干部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夠嚴格的。
《意見》要求全縣各級黨委(黨組)書記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切實履行好職責,常態化推進“紅紅臉、出出汗”工作,把“紅紅臉、出出汗”貫徹落實情況納入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納入巡察工作,杜絕弄虛作假,防止流于形式,并以登記表、統計表、談話記錄的方式,在每季度末最后一個月的25日向縣紀委報送本季度情況,每年12月31日前將全年工作總結報縣紀委。(劉龍云 楊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