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彝良縣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突出擔責、履責、考責,切實牽牢“主體責任”牛鼻子,深入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強化領導,勇于“擔責”。堅持把黨風廉潔建設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同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獎懲。強化對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調整合并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調整充實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為提升反腐敗整體合力提供了保障。縣委常委會7次、縣政府常務會議6次專題研究反腐倡廉工作,縣委主要領導2次向市委、3次向市紀委報告黨風廉潔建設工作。
傳導壓力,全面“履責”。制定下發《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解》,進一步明晰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的監督責任。全面落實“一崗雙責”,縣委主要領導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嚴格做到“四個親自”,8次專題聽取紀檢監察工作匯報,督辦重要案件6件,上廉政黨課2次。縣委書記、縣長分別同縣委常委、鄉鎮黨委書記和政府班子成員、鄉鎮長簽訂了黨風廉潔建設責任書;縣委、縣政府班子成員分別同分管聯系的52個縣直單位簽訂了責任書,明確責任目標、層層傳導壓力,抓實分管聯系部門的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工作;各鄉鎮、縣直各部門結合實際分類簽訂責任書,形成了“一把手負總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健全機制,嚴格“考責”。把強化檢查和嚴格考核作為黨風廉潔建設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分鄉鎮、縣直部門制定下發《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提升考核的針對性和科學性。年初對全縣2015年度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考核情況進行了通報,對考核排名倒數的3個單位進行誡勉談話,并責令按規定整改;年中開展了半年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重點抽查檢查;12月底前,將由縣委常委帶隊,對全縣15個鄉鎮、52家縣直單位進行年度檢查考核,切實把考核結果作為單位評優評先、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四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的,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