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受處分人員的跟蹤管理,及時掌握受處分人員的思想狀況、工作生活情況,牟定縣積極對十八大以來65個單位受到紀律處分的65名人員進行了回訪教育,對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黨組織共計328名同志進行了回訪談話。
該縣按照“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在強化紀律審查的同時注重做好監督執紀問責后半篇文章,切實強化違紀黨員干部回訪工作,把教育延伸到黨紀政紀處分之后,不斷加強對受處分人員的監督管理。
同時,按照回訪制度要求制度化常態化開展受處分人員回訪,結合受處分人員的錯誤事實、違紀性質、處分檔次等實際情況,在回訪前認真進行研究、制定回訪方案,不斷增強回訪的針對性。始終做到在解除處分和恢復黨員權利時必回訪、堅持受處分人員必回訪、堅持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必回訪、堅持回訪情況必公示,切實維護紀律懲戒的嚴肅性,進一步強化了違紀處分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通過回訪談話,進一步了解了受處分人員的思想狀況和工作表現、對錯誤的認識及整改情況,受處分人員能正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放下思想包袱,振作精神,吸取教訓,重新找回自信和勇氣。同時教育了發案單位的相關人員,避免了一些違紀錯誤的反復發生。(王麗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