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耿馬縣采取抓源頭治理、牽緊“牛鼻子”、突出“關鍵少數”、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等措施,從嚴從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先后制定出臺《耿馬自治縣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施辦法》《耿馬自治縣脫貧攻堅工作問責辦法》《關于加強鄉科級領導干部“八小時外”監督工作暫行規定》《關于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施辦法》等17個黨風廉潔建設方面文件。推動責任體系全覆蓋,梳理縣委班子主體責任45項,逐級簽訂責任書 441 份。
組織38名鄉鎮、縣直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全會述廉述責,實現屆內全覆蓋;縣紀委常委班子成員約談鄉鎮、農場黨委、紀委主要領導32人次;開展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10批次555人次,簽訂廉政承諾書555份;建立科級領導干部廉政檔案679份,廉政審查干部1168人(次);全面督促推行廉政風險防控制度,制定部門風險防控措施1980條、個人風險防控措施2677條。
加強專項紀律檢查,先后對脫貧攻堅、穩增長、生態文明建設、“五網”建設、惠民資金落實、“小金庫”問題整治等開展專項紀律檢查26場次,發現問題51個、提出整改建議6項、整改措施57條、發出整改通知書16份;開展日常巡查40余場次,巡查單位86個,發現并反饋問題47個;推動縣(區)巡察,派出兩個巡察組,對1個鄉鎮、1個縣直部門開展2016年度首輪巡察。
今年1至11月受理信訪舉報71件(次),處置問題線索52件,立案25件27人,結案24件26人,給予黨政紀處分26人,其中鄉科級3人,其他人員23人。開展約談函詢53人,給予黨紀輕處分或組織處理20人,給予黨紀政紀重處分或重大職務調整12人,實現懲處少數、教育大多數的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加強責任考核,注重結果運用。成立10個考核組對全縣2016年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對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將給予表彰,對被評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將給予通報批評并對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對評定為“不合格”等次或連續兩年被評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給予通報并對領導班子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劉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