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干部松綁解套,為敢想的人‘開綠燈’,為敢干的人‘兜住底’”。近日,瑞麗市紀委對4個鄉(鎮)12名公車參改人員啟動容錯免責程序。
據了解,市紀委在2016年度懲防體系建設暨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中,對全市公務用車使用情況進行了全面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4個鄉(鎮)12名公車參改人員未嚴格執行《瑞麗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存在超范圍使用公車情況。通過調查核實,4個鄉(鎮)超范圍使用公車均因公事需要,無公車私用情況。對此,市紀委及時與市公車改革辦溝通討論,認為鄉(鎮)轄區管理范圍跨度大,一些偏遠村寨距離鄉(鎮)駐地較遠,交通通行條件較差,鄉(鎮)工作事多繁雜,規定本鄉(鎮)轄區內不得使用公車,確實存在不合理性。
日前,市紀委召開常委會,根據4個鄉(鎮)黨委向市紀委監察局提交的《容錯免責申請》和《瑞麗市支持和保護黨員干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的實施辦法(試行)》研究決定,由黨風政風監督室正式啟動容錯免責程序,給予4個鄉(鎮)12名公車參改人員免責處理;建議市公車改革辦盡快組織調研,本著公務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范透明、監管問責科學有效的原則,合理確定鄉(鎮)公車使用范圍;在新劃定的使用范圍未正式批準之前,各鄉(鎮)、農場要進一步加強公車管理,嚴格執行省、州、市公車使用相關規定規范使用,若再出現超范圍使用,一經發現一律給予問責處理;各派出紀工委要加強聯系單位日常公車使用監管力度,嚴防公車私用、超范圍使用公車等情況的發生。(楊霓爍 杜永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