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按照中央、省、州有關“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要求,從抓廉政教育入手,抓好權力梳理、風險點查找、制定防范措施,把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貫穿到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全過程,全市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依法清權確權,編制職權目錄。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和規范單位、部門和崗位權力事項,逐項審核確定權力事項的類別、行使依據、責任主體,摸清職權底數,明確職權范圍;對依法確定的職權進行分項梳理,編制《職權目錄一覽表》,明確職權名稱、內容、行使主體和依據等,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明確每一項職權的辦理主體、條件、程序、期限和監督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目前,全市共梳理權力數2578個,評定權力風險等級數2578個,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1205個,制定相關工作制度541個。
查找廉政風險,評估風險等級。根據部門職能、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在前期推行的關鍵崗位和重點環節行政行為監督的基礎上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點。采取自己查找、群眾評議、專家建議、案例分析和組織審定等方法,重點查找個人崗位在職能職責、權力行使、作風狀況等方面的風險,單位、部門在決策議事、制度機制、工作流程等方面的風險;并根據該崗位(部門、單位)的權重,按照“高”、“中”、“低”三個等級進行評定。目前,全市共梳理內部機構數907個;查找內部機構風險點2109個;評定內部機構風險等級數2109個。共梳理個人崗位3977個;查找個人崗位風險點6741個;評定個人崗位風險等級數6741個。
明確防控責任,制定防控措施。按照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分級負責、分類防控的原則,明確各廉政風險點的防控負責人。依據法律法規、崗位職責、工作權限、廉政要求有關規定,結合《職權目錄》《權力運行流程圖》《廉政風險目錄》制定針對性、可操作性強,廉政風險防控措施。目前,全市共制定廉政風險防控措施10777條。其中:內部機構廉政風險防控措施2655條;個人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措施8122條。 (張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