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勒市通過強化宣傳教育、暢通舉報渠道、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抽查執紀、督促整改立規等措施扎實整治“小金庫”問題,清除滋生腐敗和不正之風隱患。
強化宣教明法紀。該市有針對性地分批組織各鄉鎮、各單位領導干部和財務人員到法庭旁聽涉及“小金庫”違法犯罪案件的審理,從中接受法規和警示教育;市紀委將市內查處的涉及“小金庫”的違紀違法案例進行深入剖析,形成案例教育材料提供給各鄉鎮、各單位組織學習,讓大家知曉私設“小金庫”的違紀違法本質和危害;利用市內各種宣傳媒介大力宣傳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預算法》《會計法》等黨紀法規,不斷提高領導干部和財務人員的思想認識,使其明底線、守規矩,營造整治“小金庫”問題的震懾氛圍。
暢通渠道嚴監督。完善網絡、電話、信訪“三位一體”舉報平臺,將監督舉報電話、網絡舉報方式和來信來訪地址通過各種形式廣為宣傳,充分調動職工群眾的監督積極性,構建獲取“小金庫”問題線索快速、便捷的立體交叉網絡,第一時間受理有關“小金庫”問題的信訪舉報事項。
自查自糾清“家底”。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防治“小金庫”工作的實施意見》,組織全市各鄉鎮、各部門對照實施意見認真開展“小金庫”問題自查自糾,以明晰“家底”,及時發現和主動處置“小金庫”問題,理順單位財務管理關系,體現“自糾從寬”原則。
重點抽查除“頑疾”。由市紀委牽頭協調,抽調財政、審計、民政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檢查組,采取實地抽查賬目、審閱文檔資料、個別談話調查等方式對重點鄉鎮和單位開展分批監督檢查。凡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侵占、截留、隱瞞、轉移國家和單位收入及本單位管理的資金,未列入本單位財務會計部門法定賬簿或未納入預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項資金,均屬清查范圍,重點檢查非稅收入存放情況。對經查實存在“小金庫”突出問題的,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今年以來全市共查處“小金庫”問題三個,處理相關人員5人,并予以點名道姓通報曝光,釋放執紀必嚴信號。
督促整改建機制。該市要求并督促各鄉鎮各部門針對自查和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深入研究產生問題的深層次原因,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明確整改責任人并在規定時限內整改落實到位,全力構建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周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