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群眾身邊腐敗,糾正基層不正之風,打虎拍蠅多管齊下……近年來,元江縣直指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蒼蠅式腐敗現象,堅決整治基層干部作風不良、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為害一方等問題,對基層腐敗分子揮出了重拳,努力營造基層風清氣正生態環境。
2014年1月的一天,元江縣紀委信訪室收到了一封基層群眾的聯名舉報信,這封由26名群眾簽字按手印的實名舉報信來自元江縣因遠鎮的路同村委會,舉報的是路同村黨總支原書記李紹才、村委會原主任何者波和原副主任楊雄坤三人。
經過初步核實情況后,信訪件轉到了元江縣紀委案件檢查室進行調查,隨著調查人員的深入了解,原路同村委會3名基層干部貪污腐敗的違紀事實逐漸浮出水面。
“在收到群眾的舉報以后,縣紀委非常重視,成立了以分管副書記為組長的案件調查小組,利用一個多月的時間,深入路同村委會50多戶人家做了入戶調查。通過調查發現群眾舉報的是事實。”元江縣紀委案件檢查室干部介紹說,路同村委會3名村干部采取對農戶隱瞞惠農資金收入的方式,先后將2010年度及2011年度應當兌付給農戶的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補助款共計人民幣90000元截留后私分,每人分得30000元。
據統計,從2008年至2014年,中央累計安排1191億多元資金支持農村危房改造,使貧困農戶的居住條件得到改善。但這一惠民工程在一些地區卻悄然淪為少數基層干部的“斂財工程”。
“由于鄉鎮街道、村社區對上級相關惠農政策宣傳不到位,人民群眾對上級的政策一知半解,致使極少數別有用心基層黨員干部欺騙人民群眾。”元江縣紀委干部說,鄉鎮街道“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層層壓實責任不到位,對關鍵崗位監管力度不夠,發現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沒有立即進行糾正,導致基層腐敗問題發生。
正是在面對金錢誘惑時的貪婪和僥幸心理,讓路同村的3名干部走上了這條違法犯罪的道路。
“有時候想起來也是提心吊膽,但是想過之后又覺得很隱蔽,不會出問題,就犯下了錯誤,最終還是僥幸心理作怪,犯下了這么嚴重的錯誤。”何者波后悔不已。
2014年7月16日,元江縣人民法院判李紹才、何者波、楊雄坤3人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零六個月不等,并沒收財產。同年9月,3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紀檢部門嚴查發生在農村的這些案件,是在為我們老百姓做主,讓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因遠鎮路同村委會村民說到。
這個案件的審查,給基層干部敲響了一記警鐘,讓更多的村干部嚴格自律,加強自我約束,真正做到為人民服務。
“作為新上任的村黨總支書記,要以此為戒、敲響警鐘,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做到堅決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不貪公家一分一厘,時時處處為黨員干部樹立表率形象,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多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同時采取強有力措施,規范惠農資金的管理。”因遠鎮路通村新上任的黨總支書記楊正才說。
如今,路同村委會的惠農資金發放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準確,整個過程接受群眾、社會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確保惠農資金的發放公開、公平、透明。
路同村的案件塵埃落定,村民們也領到了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房的補助款。而在高墻鐵網內的何者波等人,對自己一時糊涂犯下的錯誤也有了深刻悔悟,“回想起這些,我感到對不起的人實在太多了,愧對組織的培育、群眾的信任,尤其是對不起自己的家人,希望廣大農村基層干部能以我為戒,遵紀守法,千萬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愿大家能記住我的恥辱而使自己不會蒙受恥辱,能夠記住我的蛻變而使自己不會蛻變,能夠體會我失去自由的痛苦而潔身自好,聽黨的話,好好做人,造福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