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德欽縣委印發《德欽縣紀委監察局內設機構改革調整方案》的通知,對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內設機構及其工作職責進行了調整。
通知要求,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的改革調整,一方面要按照黨章規定的職責,落實“轉職能、轉作風、轉方式”的要求,在內設機構調整中把更多的機構和力量集中到監督執紀問責主業上。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增加監督執紀部門,強化紀檢監察干部管理。
根據省、州紀委工作方案,落實突出主業要求,結合德欽縣紀委監察局行政編制數在30人以下的實際,《方案》按照“5+N”的模式設置,內設機構由調整前10個(即:辦公室、干部室、宣教室、黨風室、綜合室、糾風室、信訪室、案件檢查室、案件審理室、案件監督室)調整為7個(即:辦公室、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第一、二、三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
《方案》整合了部分原內設機構:將辦公室、干部室、宣教室、執法綜合室中的綜合職能進行整合,設立辦公室,履行組織部、宣傳部、政策法規研究室和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等職能。將黨風室、糾風室、執法綜合室中的執法職能進行整合,設立黨風政風監督室(縣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將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的職能進行整合,設立信訪室,履行案件監督管理職能。將案件檢查室更名為第一紀檢監察室,增設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的職能并入信訪室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