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全面開展村級財務審計,發現存在10個方面問題。其中,紀委已查處6件12人,檢察院查處1件5人… …”這是10月25日上午,在昌寧縣黨風廉政建設推進暨村級財務培訓會議上,昌寧縣代理縣長向大會通報全縣開展村級財務審計結果的相關內容。近年來,昌寧縣堅持以問題導向,著眼于從源頭上遏制發生在農民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促進農村健康發展,在建立和完善村務管理體制機制方面進行積極探索,率先在全省實現村級財務審計全覆蓋。
從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昌寧縣對全縣13鄉鎮124個村(社區)開展村級財務審計調查,覆蓋率達到100%。縣審計局局長介紹,審計時間范圍為2012年至2014年村級財務收支情況,審計聚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村集體“三資”管理、支農惠農及扶貧資金補貼到戶情況、群眾對村組干部反映的問題核實情況等10個方面。
全縣共審計資金總額11833萬元,查出貪污、侵吞、長期占用集體資金、賬外資金,私存私放資金,以虛假資料套取騙取資金,應繳未繳稅費,亂收費,債權債務不實,集體資產資源租期過長、租金過低導致集體經濟損失等問題資金上千萬元,其他非金額計量問題10個。對存在問題資金進行收繳縣鄉財政、責成所涉鄉鎮整改完善等處理,并將違紀違規人員移送縣紀委查處,村級財務收支專項審計調查結果向社會公示。
根據村級財務審計出來的集體資產資源租期過長、租金過低導致集體經濟損失等10個方面的共性問題,找準“病灶”,建立體制、機制,掃除“盲區”,強化村級財務管理。
構建體系,明確責任。明確監督管理主體責任,在審計局成立村級財務審計監督機構。明確鄉鎮紀檢部門、財政所和村財鄉管辦人員負責村級財務的監督,對村級財務的收入、支出和使用情況的真實性進行審查。明確村級報賬員及村財鄉管辦人員職能職責,將村級財務規范管理納入村級班子年度考核。
完善制度、規范管理。制定并出臺了《昌寧縣財務審計監督實施辦法》《昌寧縣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和監督制度》等 “一辦法四制度”,將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對村(社區)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從制度層面上把好關卡。
加強培訓, 提升業務??h鄉兩級將村財務管理納入鄉村干部培訓重要內容,縣紀委牽頭組織開展為期兩天的村級財務管理培訓,由民政、審計、農經、財政等部門對鄉鎮紀委書記、財政所長、村財鄉管辦負責人、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等進行全面培訓,并制作村級財務操作指南,建立規章制度,進一步提升村級財務管理業務水平。
多措并舉, 強化監督。在加強審計監督的同時,強化紀委監督,切實發揮鄉鎮紀委和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職能,拓展村級財務公開內容、方式、范圍,突出監督實效。完善民主理財小組,督促用好“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切實讓群眾參與到村級財務重要支出的決策、決議中,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穆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