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城區紀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嚴明紀律規定認真開展“小金庫”問題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區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整治工作。
“小金庫”整治工作重點圍繞明確黨委(黨組)工作責任、健全完善制度規定、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五個方面,分自查自糾、重點抽查、整改落實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要求各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存在的問題,要如實梳理匯總,并向上級領導部門作出說明。區紀委、財政、審計、民政等責任部門根據工作職責,認真梳理在日常監督工作中發現的“小金庫”問題,形成問題清單,為整治工作打好基礎。第二階段由區紀委牽頭協調,會同區財政、審計、民政等責任部門組成檢查組,將對部分鄉(鎮)、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委、辦、局,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采取抽查賬目、審閱文檔資料、個別談話調查等方式開展重點抽查。第三個階段要求各單位針對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以及上級部門反饋的意見,舉一反三,認真對照分析查找原因,并及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確整改責任人,在規定時限內整改落實到位。
區紀委要求,各單位要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執紀在前、紀嚴于法,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在整治工作自查自糾期間主動查找、如實上報問題,及時整改落實到位的,將予以提醒談話和誡勉談話;對不如實上報、不及時整改的,將按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追究責任。凡被發現、查實存在“小金庫”問題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予以停職,再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典型問題予以公開通報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