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家庭助廉”活動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富寧縣制定了落實規定的實施辦法,將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目標任務細化到基層,強化紀律作風建設,嚴管嚴處,注重警示教育,整治查處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等損公肥私、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嚴防福利變“腐利”,全縣私設“小金庫”亂發“紅包”等“四風”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來,富寧縣持續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重點整治違規發放加班值班費、年卡節卡,違規提交使用工會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發放津補貼,擅自制定單位內部獎勵規定,利用單位食堂等變相解決干部職工福利的隱形變異行為。重點利用節慶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專項紀律檢查,利用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發現和查處一批套取、截留、挪用國家資金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的問題——
2012年至2014年,富寧縣縣林業局林業技術推廣站站長昌俊,違反財政“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行政事業性收費182000元,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違規向單位干部職工發放福利169447元,并在紀委開展紀律審查時安排相關人員作偽證對抗組織審查,昌俊受降低崗位等級處分,違規資金收繳國庫。
2013年至2014年,富寧縣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游局局長王躍琿,利用職務便利,違反財經紀律,套取國家項目資金498231.48元設立“小金庫”違規發放職工獎金16.8萬元,并收受他人賄賂27萬元,王躍琿受開除公職處分,涉嫌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0年至2013年,富寧縣金壩華僑管理區黨委書記、主任陶貴山,通過領導班子會議討論方式,安排財務人員設立“小金庫”虛列套取國家資金4839566元,并將其中4379282元以津補貼的形式與班子成員、職工進行私分,陶貴山個人分得155726元,其在此事件中負主要領導責任,2015年10月陶貴山受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6年8月,其班子成員時任金壩華僑管理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楊楓,副主任李星和、陶炳福受開除黨籍和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一樁樁案件觸目驚心,對違紀違法人員的查處,為全縣各級各部門及廣大黨員干部職工敲響了警鐘。在嚴管嚴查嚴懲的同時,該縣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黨風廉政教育、“兩學一做”專題教育為契機,組織全縣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及財務管理人員共240人進行了專項約談,簽訂不設立“小金庫”和不收受“紅包”保證書;組織全縣600余名科級干部家屬簽訂“家庭助廉”承諾書;安排鄉鎮、部門黨政主要領導配偶到看守所開展警示教育,對13起違紀典型案件進行通報,用身邊事例教育身邊的人。此外,該縣還組織開展了黨規黨紀知識競賽等教育活動,通過學黨規黨紀、看警示影片激發黨員干部消除貪占思想、謀私之念,敢于擔當謀事,勤于務實為民,樹立清廉本色,營造了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氛圍。(富寧縣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