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施甸縣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的通知》,始終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原則、條件、程序和紀律選拔干部,嚴格后備干部儲備,前移審核關口,強化考核考察,嚴懲“失責”行為,做足嚴防干部“帶病提拔”基本功,切實將“帶病干部”擋在門外。
嚴把干部“儲備關”。堅持“好干部”標準,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將后備干部的遴選儲備作為嚴防干部“帶病提拔”的重要抓手,將“無病”干部備起來,把“帶病”干部排出去。對后備干部推薦人選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日常了解和專項考察,真正把信念堅定、品德高尚、能力突出、群眾公認的優秀干部選出來、備起來。按照平時了解掌握情況,每年底對全縣科級后備干部庫進行一次全面梳理,將“帶病”干部及時剔除出庫,從“源頭”上遏制干部的“帶病提拔”。
嚴把選拔“審查關”。前移干部任前審查關口,出臺《施甸縣擬提拔領導干部廉政審查辦法(試行)》,建立健全縣委組織部、縣檢察院、縣審計局、以及縣紀委等各部門的任前“聯合審查”機制,采取自檢自查、組織調查、紀委審查、談話質詢等方法,對擬提拔干部的個人自查情況、個人檔案資料、廉潔自律情況、工作生活作風情況等為重點內容進行審查。審查結束后由縣紀委牽頭召集進行綜合研判,對廉潔自律、違紀違規、信訪舉報、經濟責任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干部暫緩研究和提名,過濾“問題干部”,防止“帶病考察”。同時,加強社會各界對干部選拔工作的監督,及時將干部選拔任用人選提名條件、選拔任用程序、考察組成員、考察對象名單等進行公示,將“家底”晾曬在陽光下,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
嚴把任前“考試關”。對新提拔的領導干部,采取書面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廉政法規知識測試??h紀委、縣委組織部和縣保密局組成任前廉政考試小組,考試方式為閉卷考試,分數實行百分制,考試內容以領導干部應知應會的廉政法規知識為主,統一開考,統一評卷,保證任前廉政考試的公平、公正、公開。對考試成績低于80分的進行補考,補考不及格的,暫緩或取消提拔任用的資格。
嚴把廉政“承諾關”。建立《施甸縣新提拔鄉科級領導干部廉政承諾制度》,加強對新提拔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新提拔鄉科級領導干部在組織任用前,必須由縣紀委書記或副書記進行廉政談話,談話內容由專人記錄,談話后一周內由領導干部本人及其親屬簽定廉政承諾書并提交縣紀委。承諾的內容包括不違反政治紀律、不違反組織紀律、不違反廉潔紀律、不違反群眾紀律、不違反工作紀律、不違反生活紀律六大部分。廉政承諾內容由本人在報到任職后一周內在干部職工大會上公開宣讀,進行表態,接受黨員干部群眾的監督。廉政談話情況、廉政承諾書及廉政民主評議情況存入干部個人廉政檔案,作為干部任免、評先評優、考核等的重要依據。(嚴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