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采取臨時隨機抽取或明察暗訪的方式,強化扶貧工作紀律督查,防止扶貧工作隊員走讀駐村,真正做到吃住在村、真蹲實駐、真幫實扶。近日,13名工作隊員被召回。
嚴格工作紀律。制定《宣威市脫貧攻堅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明確了市級掛包領導的4項工作職責、行業主管部門的3項工作職責、鄉(鎮、街道)的7項工作職責、“掛包幫”單位的3項工作職責、村“三委班子”的5項工作職責,規定了貫徹執行政策不力、不按規定使用專項資金、不及時處理群眾反映問題等10種責任追究情形,進一步明確紀律界限,督促全市各部門(單位)和黨員干部切實履職盡責。
嚴查工作作風。圍繞脫貧攻堅工作,對責任部門、鄉鎮(街道)干部和駐村扶貧工作隊的作風紀律開展重點督查。1至9月,全市共開展各類督查19次,開展鄉鎮干部職工“走讀”專項督查6次,通報15人,通報10個單位。對109支駐村扶貧工作隊547名干部在崗情況、履職情況、工作保障等進行專項檢查,點名道姓通報23名不在崗干部。
嚴肅執紀問責。嚴格執行《云南省駐村扶貧工作隊隊員召回辦法(試行)》《宣威市駐村扶貧工作隊管理辦法》,落實工作隊員考勤、考評、群眾監督評議、召回等制度,切實加強對駐村工作隊員的日常管理。宣威市根據工作隊員評測考核情況,共召回駐村扶貧工作隊員13名(其中因工作需要正常調整5名,因身體健康狀況正常調整3名,季度綜合測評末5名),對召回的季末綜合測評末5名駐村隊員進行誡勉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