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川區紀委出臺《江川區紀律監督平臺管理使用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紀律監督平臺的職責分工、管理使用、監督檢查和追責等內容作出具體規定,確保“互聯網+紀律監督”平臺有序、高效運作。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辦法》對平臺使用各單位職責做了明確規定,要求各單位應將平臺作為重點工作重大項目有效推進的重要抓手,指定專人負責日常使用和管理工作。
《辦法》明確了實行“部門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業務員具體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要求區紀委監察局、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和重點工作重大項目督導組應定期不定期地對派發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線上線下的監督檢查。通過平臺應用,由以往督查工作成效向督查工作過程轉型、由事后通報批評向事前預警整改轉型、由大規模的實地察看向掃項目“二維碼”轉型,把監督檢查的關口前移,充分發揮“線下”督查和“線上”監督的作用,全面實現監督檢查“數字化”和“智能化”。同時,《辦法》還規定平臺的管理使用情況將納入年度綜合目標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有效提高了各單位對平臺管理的認識,督促各單位加強對平臺的管理使用。
《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推動江川區委、區政府各項重點工作重大項目建設,促進全區各級各部門抓實抓牢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斷提高各級各部門的貫徹執行力,堅決糾正和防止“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問題,切實營造“敬業有功、怠業必懲”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