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確保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有效落實,近日,貢山縣對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半年工作情況進行了抽查考核。
此次考核的內容包括: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落實情況以及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考核由縣紀委統一組織實施,分成5個考核小組,采取座談、查閱資料、走訪調查、隨機抽查等方式進行。聽取被考核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特別是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情況匯報,重點聽取落實“兩個責任” 和糾正“四風”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以及下一步工作計劃;查閱被考核單位落實“兩個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關文件、會議記錄、文字材料;與被考核單位干部職工談話,重點了解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落實和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干部作風建設及遵守八項規定精神等廉潔自律規定等方面的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意見建議,掌握干部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相關政策法規、基本知識的認知程度等。
考核結果將納入各鄉鎮、各縣直機關全年黨風廉政建設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作為年終評優獎懲的重要依據。實行落實工作責任追究制,對工作推進不力的責任單位督促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弄虛作假應付考核的單位,嚴格按照考評辦法的規定給予扣分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按規定由縣委、縣紀委約談主要負責人、鄉鎮紀委書記或紀工委書記。(扎西卓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