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景東縣紀委召開專題學習會,傳達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的通知》,并要求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學習領會《意見》精神實質,嚴把干部提拔“三關”,切實做到“失責必究,問責必嚴”,防止干部“帶病提拔”。
嚴把教育培訓關,源頭預防。采取舉辦培訓班、廉政黨課和廉政談話等方式,加強對黨員干部的黨規黨紀教育、警示教育和財經紀律教育等廉政教育,特別是把廉政教育作為提拔前和提拔后的必修課,抓牢抓實,不斷提高新提拔干部的廉政意識和自律意識,從源頭上預防“帶病提拔”。
嚴把紀律審查關,強化監督。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落實“凡提必審”的要求,黨風政風監督室、紀檢監察室和信訪、案審等相關科室密切配合,在紀律審查、來信來訪等方面資源共享,嚴把新提拔干部的紀律審查關。同時,嚴格審查新提拔干部的廉潔自律情況、個人報告事項、干部檔案等事項,不讓“帶病”的干部蒙混過關,筑牢紀律審查的“防火墻”,防止干部蒙混過關,“帶病提拔”。
嚴把責任追究關,失則必究。建立健全干部選任責任倒查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組織人事部門承擔直接責任,紀檢監察機關承擔監督責任。堅持“誰推薦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誰審查誰負責”的權責原則,形成以責任追究倒逼責任履職,進一步增強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的政治自覺,規范選人用人,堅決把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要求落到實處。(景東縣紀委 劉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