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認真貫徹落實省委《關于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精神要求,緊密結合實際,采取"四項措施",深化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健全機構,強化村級黨內監督。在全縣124個村級黨組織中設立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在本村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黨內生活制度、黨務公開制度的執行,確保黨內生活正常化;監督村“兩委”重大決策,確保決策既符合群眾利益又合規合法;協助村“兩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員管理。
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到昌寧縣勐統鎮刺竹山村對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脫貧攻堅專項紀律情況進行調研
明確職責,發揮好村務監督委員會職能。明確職責,建立制度,加強培訓,發揮好村務監督委員會職能,加強對農業和農民直接補貼政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農村社會事業支持、脫貧攻堅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制止在農民建房、用水和務工經商等方面存在的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現象,加強對村務公開工作的監督,做到村務公開及時、全面、準確,維護群眾利益。
縣紀委領導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家風建設情況進行了解
建立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和干部下訪制度。接待群眾來訪,縣處級干部每月不少于1次,鄉科級領導干部每周至少1天,充分運用“五級聯動”工作機制及時掌握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暢通群眾訴求,擴大社會監督。
拓寬問題線索渠道,加大基層紀律審查力度。建立基層紀委每季度排查上報問題線索制度,同時用好信訪舉報、明查暗訪、巡察、審計、行政執法、司法移送問題線索來源,發現問題快查快處。自黨的十八大以來,該縣共有60名鄉村基層黨員干部因貪污侵占、索賄受賄、虛報冒領、套取私分、挪用公款等5種貪腐行為受黨紀政紀處分,占查處違紀總人數的41.6%。(楊雪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