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來,宣威探索建立“大督查”工作機制,整合資源和力量,加強對重大項目建設、環境綜合整治、民生保障、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有效推動工作落實。
整合力量建督查隊伍。研究出臺創新督查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及督促檢查工作暫行規定,把大督查作為抓好各項工作落實、推動經濟跨越趕超的重要措施,整合市委督查室 、政府督查室、紀律監察局的督查力量,組建督查辦,對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重點項目工程和領導批辦事項等事關發展大局的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形式靈活轉督查方式。建立督查事項工作臺賬,跳出電話督查、文件督查、會議督查等模式,采取察看現場、實地暗訪、影像留痕、蹲點督導等形式摸實情、見實底,深入項目建設、拆遷工作現場了解情況,掌握進度。對于督查過程中發現的部門自身難以解決的實際問題,督查辦主動幫助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及時通過督查專報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促進問題解決。
重點出擊保督查效果。著眼于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結合精準扶貧、換屆紀律執行、村(居)委會換屆后財務手續工作交接、烤煙合同管理、教師遵守政治紀律等重點工作、重要時段,及時組織開展專項紀律檢查,確保重大項目、重點工作、重要部署落地生根。持續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清理出“小金庫”26個。開展違規借用或接受贈送公務用車清理,退還公務用車47輛。開展教育亂收費、城鄉低保發放、清理“吃空餉”等專項整治工作,清退收繳各類違規資金400余萬元。
一年多來,宣威共組織開展各類監督檢查908次,約談相關責任人65人,對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監管不力、工作失誤等情形的109人進行了問責,黨政紀立案查處12人,有力推動了工作落實,促進了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