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寧蒗縣紀委認真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實的作風種好 “責任田”、管好“自留地”,不斷提高監督執紀問責實效。
組織協調不缺位。按照黨章規定,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及時把上級紀委的新部署、新要求傳達到黨委并提出落實的建議,定期向黨委匯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一些重大問題,提請黨委專題研究并積極協助解決。協助黨委抓好任務分解,明確相關部門應擔的責任,引導相關部門自覺將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融入到各自的工作,把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增強反腐敗工作合力。強化對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及其班子成員落實主體責任的監督,強化責任追究,以嚴厲的問責推動責任落實到位。
懲治腐敗態度堅決。注重加強紀律審查工作的領導,實行紀委書記親自抓,分管副書記具體抓,紀委常委包片、全員參與、包案負責工作機制,每個紀委常委負責聯系2—3個鄉鎮的紀律審查工作,實行案件線索統一管理、辦案力量統一調配、辦案行動統一組織。今年以來,縣紀委監察局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78件次,含上級交辦件52件(檢舉控告類56件、重復舉報14件、業務范圍外22件),處置各類問題線索48件,立案25件,談話函詢4件,黨紀政紀處分23人,免于黨紀處分4人,縣鄉紀檢監察機關完成自辦案件15件。駐在部門紀委(紀檢組)立案查辦2件2人。同時加強對鄉鎮紀律審查工作的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力的鄉鎮,由委局主要領導提醒約談鄉鎮的黨委書記、紀委書記,有效推進了鄉鎮紀律審查工作的順利開展。1─7月,鄉鎮紀委共立案19 件,結案19件,(其中:自辦案件9件,司法機關移送10件)。全縣15個鄉鎮中9個鄉鎮已有自辦案件,4個鄉鎮正在立案查辦中,2個鄉鎮的案件線索正在初核,確保 8月底前鄉鎮自辦案件全覆蓋,消除鄉鎮辦案“空白點”。
換屆風氣督導從嚴從實。實行“三崗”同責。強化主體責任,實行15個鄉(鎮)黨委書記、鄉(鎮)人大主席、鄉(鎮)長“三崗同責”,并對不能圓滿完成選舉任務的人員進行嚴肅問責處理。同時,33名處級干部掛鉤聯系15個鄉鎮,91支工作隊、588名工作隊員駐村指導換屆工作。嚴明“三條”紀律。將“三崗同責”工作紀律和“十嚴禁”、“十不準”換屆紀律制作成漢文、彝文兩個版本的《寧蒗縣鄉(鎮)黨委和村(社區)“兩委”換屆紀律手冊》5000冊,《寧蒗縣鄉(鎮)黨委和村(社區)“兩委”換屆紀律宣傳單》2萬份,發至全縣黨員領導干部和各鄉鎮黨委,引導黨員干部自覺學習、貫徹、遵守換屆紀律。保持嚴打快處“高壓態勢”。成立專門工作組,每月對15個鄉(鎮)進行一次巡回督查,及時發現、糾正和查處違紀行為。村“兩委”換屆期間共受理信訪舉報5件,辦結5件。
強化紀律檢查助力脫貧攻堅戰。嚴明紀律,落實責任。下發《中共寧蒗縣紀委關于嚴明精準扶貧工作紀律的通知》,嚴明“嚴禁不按規定條件和程序確定扶貧對象”等10個方面工作紀律,為促進全縣精準扶貧工作提供了堅強紀律保證。定期不定期對全縣15個鄉鎮開展扶貧攻堅工作進行專項紀律檢查。突出重點,加大追責力度。加強對問題線索的紀律審查,通過約談、誡勉談話等方式進行教育提醒。上半年,對13個部門和6名駐村工作隊員進行提醒約談 ,提出整改意見建議38 條。
重拳出擊確保專項治理工作高位推進。切實將縣城“兩違”整治督查工作放在重要議事日程。上半年,對縣城兩違進行專項督查5次,提出督查意見建議13條。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大對瀘沽湖“兩違”整治工作的督查問責問效力度。強化監督力度,事前介入、事中監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h紀委督查組先后深入“兩違”整治一線35人次,召開專門會議6次,問責4人,行政處分5人,發出監察建議3份。
糾正“四風”不松勁。緊盯每個關鍵時間節點,緊盯“四風”新形式、新動向,從解決具體問題入手,深化專項整治,持續狠剎黨員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禮、公車私用、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等歪風。今年以來,共組織31個專項督查組74人次展開明察暗訪,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問題2起2人;共有56名副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婚喪事宜,嚴肅查處違規請客2起2人次;對工作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重點約談5人次;廉政提醒談話1人次。
“兩學一做”強化自身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紀委領導班子成員提名考察以上級紀委為主的要求,確保了縣鄉紀委換屆工作的順利完成。大力推進體制機制改革,縣紀委監察局內設機構由原來的13個調整為10個,從事監督執紀問責主業的機構達到7個,紀檢監察室人員占機關行政人員總數的 25.7%;從事監督執紀問責的人員占機關行政人員總數的 60%,將參與的各類議事協調機構控制在15個以內。不斷健全內控措施,切實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對自身發生的問題從嚴從重進行查處,做到“家丑不自捂”,堅決防止“燈下黑”。(徐聯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