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石林縣長湖鎮舍色村李紅忠被人舉報篡改黨齡競選黨總支委員。長湖鎮紀委調查發現,李紅忠黨齡符合黨總支委員任職條件,沒有篡改黨齡的情況,而是被他人誣告了。事后,長湖鎮紀委專程到該村通報了調查結果,澄清事實真相。
“懲處與保護是一個硬幣的兩面,如何在從嚴懲治腐敗的同時,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保護干事創業者的熱情,是擺在紀檢監察機關面前的一大課題?!笨h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張暉說。
對此,石林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樹立正確的執紀導向,堅持嚴肅黨紀政紀與激勵保護相結合,在堅定不移懲治腐敗的同時,樹立“為干部澄清是非、消除影響也是成績”的理念,對被舉報失實的干部,及時為其澄清,消除影響,調動和保護干部工作的積極性。2011年以來,共為73名黨員干部澄清是非,其中,今年以來就有17名。
石林縣紀委已經建立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大與司法機關的協調配合,區分法律和紀律界限,區分誣告和錯告,在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對誣告陷害行為予以堅決打擊,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曝光,旗幟鮮明為干事創業者撐腰鼓勁。
在此基礎上,石林縣紀委正探索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支持改革者,保護干事者,寬容失誤者,問責無為者,追究誣告者,嚴格區分工作失誤與明知故犯、無意過失與違紀違法、探索實踐與有規不依的界限,既不縱容干部破紀破法、逾越紅線,又鼓勵干部敢于作為。(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