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市制定出臺《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對黨員干部在工作時間以外所從事的與職務影響相關或個人生活領域的活動加強監管。這是該市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員干部作風建設的有力舉措。
《辦法》共6章21條,對黨員干部“社交圈”8個方面、“生活圈”11個方面和“娛樂圈”7個方面分別作了細化,盯住重要事項、重點場所、重點時段,要求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按照黨員干部管理職責,分級對黨員干部實施“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著重加強對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生活紀律的監督檢查。
《辦法》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通過健全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兩代表一委員”的監督作用、加強與黨員干部家屬溝通的方式,了解掌握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的情況,織密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的“護廉網”。對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有《辦法》規定的26種情形的,實行責任追究制,視情進行責任主體提醒談話、組織提醒談話、誡勉談話或組織處理,直至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同時,依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