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深入推進作風建設。近日,富民縣紀委監察局組成5個巡察組,采取“談、審、查、訪”相結合的方式,對縣屬35家單位開展半年責任制檢查和黨風巡察。
談,個別談話。采取個別談話方式了解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執行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情況,看是否有違反“六個嚴禁”、“不作為亂作為”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等。要求每家單位個別談話不少于10人,個別單獨談話便于掌握實情。
審,審閱自查報告和臺帳資料。要求被巡察單位實事求是撰寫自檢自查報告,整理平時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的臺帳資料。通過審閱報告和臺帳,看平時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責任制落實情況,看糾“四風”情況,全面了解被巡察單位平時開展工作情況。
查,問卷調查。為使黨風巡察和責任制檢查取得實效,真實掌握領導干部的作風,督察組采取當場發放領導干部個人問卷調查表的方式,了解領導干部執行八項規定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情況,是否有違紀違法問題,是否有買官賣官、拉票賄選、違反“六個嚴禁”等問題。要求被巡察單位干部職工單獨填寫后統一由督察組收回。
訪,走訪基層站所及村(居)委會。要求督察組對被巡察單位開展延伸檢查,每個單位延伸檢查1個站所和2個村(居)委會,看黨委是否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否切實指導好下屬部門開展好黨風廉政建設,看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的處理情況等,便于聽到基層群眾的真話、實話和了解實情。
此次半年黨風巡察和責任制檢查,采取“談、審、查、訪” 的檢查方式,嚴肅、認真、高效,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檢查期間還設立舉報監督電話和舉報箱,對發現情節輕的苗頭問題,要求被巡察單位限時整改,對單位領導采取約談或提醒談話;對發現的問題線索,將進一步展開調查核實,絕不姑息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