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昌寧縣緊緊圍繞規范和制約權力運行這個核心,秉承將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治黨執政理念,以建立、完善和執行制度為抓手,健全反腐敗工作的體制機制,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環境。
建立從嚴管理干部制度。制定《關于進一步從嚴從實管理干部的意見》以及重要事項請示報告、干部婚姻變化報告、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干部考察員管理、干部監督員管理、談心談話等制度和辦法,切實把從嚴監督管理干部貫穿到干部隊伍建設全過程。1—5月,全縣開展提醒談話754人次、任前廉政提醒談話166人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65人次、婚姻變化情況3人、外出報告22人,組建干部監督員30人。
健全村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昌寧縣村干部管理辦法》《昌寧縣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和監督制度》《昌寧縣進一步加強村民小組財務鄉鎮代管工作實施方案》等制度,研究制定昌寧縣村級財務操作指南、票據使用管理規定、村級財務審計實施辦法等,嚴管村組干部,竭力遏制“群眾身邊的腐敗”。目前已查處村級財務審計移送線索案件10件11人。
建立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巡查制度。制定《昌寧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巡查辦法》,貫徹落實《巡視工作條例》,填補縣以下巡視監督的空白,優化監督布局、前移監督關口、傳導責任壓力,對紀律檢查工作向規范化、制度化邁進進行有益探索和嘗試。目前已完成全縣13鄉鎮42個建檔立卡貧困村,47個異地扶貧搬遷安置點,42支駐村扶貧工作隊252名扶貧工作隊員的專項巡查工作。
建立“三項制度”規范“四種形態”運用工作。制定《中共昌寧縣紀委關于在紀律審查工作中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有關問題的通知》《昌寧縣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進一步加強問責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按月報告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的通知》,規范運用“四種形態”紀律審查、問責工作,強化干部履責盡責情況監督檢查工作。
明制度,定規矩,規范處置問題線索。建立問題線索排查上報機制,從2016年開始,各鄉鎮、部門紀委(紀檢組)和紀工委每季度排查上報問題線索1次。縣紀委做好案件線索上報登記臺賬,匯集問題線索,集中進行分析、評估研判,嚴格按照“五類方式”處置。
現在,昌寧通過強化對上級紀律規矩的執行和建立、完善本級“監督、執紀、問責”規章制度,有效地將權力關進了制度的籠子,織密了“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遏制腐敗體制機制,全縣上下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環境和“比、學、趕、超”的干事創業氛圍已初步形成。(楊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