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區住建局在拖布卡鎮實施抗震安居房拆除重建項目,格勒村16戶農戶被確定為實施對象。2012年8月,該村16戶每戶領取了1萬元抗震安居房補助資金,時任格勒村黨支部副書記的魏某在未向農戶說明情況并征求意見的情況下,擅自決定讓每戶交回補助資金5千元,合計扣除16戶補助資金8萬元,用于給格勒村3戶困難群眾建房。2015年8月,區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近日,東川區紀委為強化新選任村、組干部遵守紀律和規矩意識,提高農村廣大黨員干部對《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認知度和學習積極性,在各鄉鎮開展警示教育進基層活動。
在警示教育進基層活動會上,區紀委黨風室負責人結合近年來發生在基層干部身邊的村、組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特別是發生在本鎮、本村的案例,通過以案釋紀的方式,帶領村“三委”干部、小組長認真學習了準則條例,詳細講解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六大紀律,加深了大家對準則條例的理解。
區紀委副書記對新任村干部提出紀律要求:一是要求村“三委”干部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在工作中要嚴守六大紀律;二是在工作中要遵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村監委會主任一定要重視公開工作,村“兩委”要主動公開,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對公開情況進行監督;三是村“三委”之間要經常咬耳扯袖,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