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川區銅都街道成立村民自建委員會,發揮農戶在易地扶貧搬遷建房中的主體作用,把農房建設決策權交給搬遷農戶,確保搬遷項目快速、科學、全面推進。
搬遷所涉及的村,均采取搬遷群眾民主選舉的方式選出自建委員會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員5名,成員由本村威望較高、處事公正、群眾認可、熟悉建筑的搬遷農戶組成,下設質量監管、資金監督、群眾工作等工作組。自建委員會制定自治章程,明確成員組成、選舉方式、工作職責、權利義務等。同時建立搬遷戶基本情況、工作值班記錄、工程項目推進情況、重建疑問解答等四本臺帳,保證工作有依有據、扎實有效。
具體工作實行“六公示”運行。一是公示搬遷政策。由自建委員會牽頭,及時將中央和省市區的搬遷政策在統一設置的公示欄中進行公示,讓群眾在第一時間知曉。二是公示工作職責。對自建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和工作小組的工作職責、聯系方式,以及自建委員會在資金籌集管理、工程質量監管、關注事項答復等職責進行公示。三是公示個人承諾。自建委員會每名成員都要向全體搬遷農戶進行公開承諾,重點承諾履行職責、加強管理、保證質量、廉潔自律等內容,承諾書全部向群眾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四是公示資金使用。自建委員會開設專門的資金賬戶,由街道、村委會、自建委員會以及監理企業分別派出1名代表共同監管,資金使用嚴格按照村民代表和自建委員會確定,由每戶與施工方簽訂的施工協議,經嚴格審批后方能撥付,并進行公示。五是對質量監督情況進行公示。施工過程中,紅磚、水泥、鋼筋、管材管件、油漆涂料、電線電纜等建材,全部公開建材生產商、標號、產品質量認證書等信息,在施工過程中對地基開挖、圈梁澆鑄等重點環節的監管情況需及時公開,確保群眾放心。六是公示群眾疑問及解決辦法。自建委員會每周召開由自建委員會、施工企業、臨時黨支部、群眾代表以及監理企業五方參加的聯席會,會同街道、村組、城建等部門對搬遷群眾提出的疑問和質詢作出答復、解釋,并及時將疑問答復情況公開,平復群眾思想情緒,統一群眾思想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