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洱源縣紀委出臺《洱源縣鄉鎮紀委問題線索管理處置辦法》,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鄉鎮紀委問題線索集中管理和處置,強化監督執紀,確保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明確管理原則。問題線索的管理處置遵循分級負責、集中管理、集體排查、分類處置、歸口辦理、嚴格保密和“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的原則。所涉及的問題線索按“擬立案、初步核實、談話函詢、暫存、了結”五類標準進行處置。
規范管理流程。鄉鎮紀委收到的信訪件和轉交辦的問題線索,要由專人負責及時統一登記,分類辦理。對反映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于收到當天完成編號、登記,在一周內提出處理意見。對反映上級黨委管理干部的問題線索,在一周內將原件報送縣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
細化處置要求。鄉鎮紀委書記主持召開問題線索分析排查會,由專人對排查處置方式予以登記。經排查會議研究處置的問題線索,擬立案件辦理時限為3個月,初步核實件辦理時限為2個月,談話函詢件辦理時限為1個月,暫存件時間一般為2個月。已辦結的填寫《紀檢監察機關反映問題線索處置情況登記表》等報表,報縣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
強化責任追究。該辦法規定,鄉鎮紀委要每月定期對問題線索進行跟蹤,對辦結件“清零”。如發生違反規定隨意處置問題線索、泄露問題線索、有案不查、以案謀私的,將按照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李仁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