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縣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進程中,始終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紀律作風檢查、專項整治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區分不同情節和具體情況,實踐運用“四種形態”,切實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促使黨員干部廉潔履職、務實擔當。
2015年10月,該縣啟動農村基層“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在梳理分析近幾年來紀律審查信息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選擇了30個群眾意見大、信訪舉報多、問題突出的重點村(社區)作為切入點,抽調了19名熟悉財務及財經法規、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的專業人員組成6個審計小組,按照農村財務審計的工作程序和政策規定,進行重點審計。針對專項審計中發現的5類25個問題,該縣村級財務專項審計組責令相關鄉鎮和村(社區)限期整改,并針對薄弱環節強化日常管理監督,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形成長效機制。
為強化審計結果運用,該縣紀委組織專門力量,對州紀委交辦和本級發現的41個問題線索進行初查核實,其中,對1名村干部進行黨紀立案,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其他問題線索以警示約談等適當方式進行處置。9個鎮鄉紀委按照縣紀委的安排部署,對行政村、村民小組兩級財務監管中負有相關責任的80名村組干部進行警示約談,嚴肅指出存在的不足及其危害,幫助他們查找原因,限期整改落實,并責令由本人作出深刻的書面檢討,同時將約談情況和書面檢討材料報縣紀委備案。通過約談,廣大村組干部深化了思想認識,強化了責任擔當,認清了自身在監管中的應負責任,進一步增強廉潔履職意識和紀律觀念。
(李仁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