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你偽造單據、虛列支出的證據……”“我接受公訴機關的公訴事實,我認罪……”近日,一場特殊的“審判”在元陽縣某旅游公司“開庭”。以典型的職務犯罪案件庭審過程通過“再現”的形式,為參加活動的黨員干部職工上了一堂生動的警示教育課。
此次模擬法庭的基本案情為:被告人馬某系某縣某局局長,其利用職務之便,采取偽造單據、虛列支出等方式,多次套取單位公款10萬余元占為己有。案發后,馬某被檢察機關以貪污罪提起公訴,追究其刑事責任。案件庭審進程按照一審刑事案件普通程序進行,案件合議庭法官、公訴人、辯護人、法警、被告人均為該公司員工扮演。
在兩個小時的“庭審”過程中,經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最后陳述等程序,結合該案案情,“被告人”馬某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庭審結束后,主辦單位結合實際辦相關職務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釋法,重點講解了貪污、賄賂、行賄犯罪的特征表現及面臨的刑罰后果,警醒與會人員廉政警鐘長鳴,堅守法律底線,正確行使職權,干干凈凈做人、做事。
參加教育活動的黨員干部表示,這種既嚴肅又活潑、“看得見,摸得著”的警示教育方式,能達到以案為鑒,吸取深刻教訓,對促進廣大黨員干部廉潔勤政,增強拒腐防變能力,真正體會到“廉貪一念間,榮辱兩世界”的含義,都有著積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