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澤縣按照“三轉”要求,在紀檢監察機關回歸主業主責中找準定位,抓住問題線索這個“牛鼻子”,當好線索的管理中心、研究中心和督辦中心。
建立查管分離的管理機制。出臺《縣紀委監察局機關案件線索管理辦法(試行)》,縣委管理干部的問題線索由受理室在三日內填寫呈批表,集中到案管室專人逐件登記、建立臺賬、專柜保管、集中管理。縣紀委主要領導主持召開線索集體排查會議,研究、確定處置方式,根據情況變化適時研判線索的真實性、可查性,2015年共集體排查線索23件,動態調整3件線索的處置方式,消化暫存件2件,避免線索積存。
建立分析對比的研究機制。認真分析、歸納總結發現、挖掘線索的成功經驗,多視角研判黨員干部職務條件、權力運行等的關聯性和相似性,找準在工作程序、制度機制、監督管理上的軟肋。先后對扶貧資金、工程建設、水利資金等方面的線索進行綜合研判,形成調研報告,并對辦理縣委原委員、文體廣電局原局長高坤案進行總結,歸納了線索發現、梳理、挖掘和成案的經驗做法。
建立快查快結的處置機制。在重視線索成案率的同時,更加注重五類處置方式的綜合運用,合理調配紀律審查力量,抓早抓小,快查快結,2015年處置的134件線索平均初核時間為24天,比2014年大幅降低。對反映領導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線索及時談話函詢,2015年以來共談話1件、函詢6件。
建立責任明晰的線索辦理機制。明確承辦室主任是第一責任人,承辦人員和管理人員是直接責任人,嚴格執行保密規定,認真落實辦理時限。案管室協調和督促落實集體排查會議決定事項,跟蹤線索處置的進度和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