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對村級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嚴肅工程建設領域紀律,嚴防2016年換屆工作期間不正之風的發生,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近日,德欽縣出臺《村級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
《規定》明確,縣級部門安排村級工程建設項目和資金,必須嚴格程序、規范操作,統一納入鄉(鎮)人民政府核算和監管,不準把項目資金直接撥付給村(社區)黨總支、村(居)民委員會及班子成員;不準越過鄉(鎮)人民政府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發包項目給村(社區)“兩委”及班子成員承包建設;鄉(鎮)黨委、政府要督促村(社區)“兩委”嚴格執行“五議兩公開”工作法,不準變相或以任何理由發包、轉包項目給村(社區)“兩委”及班子成員承包建設。村(社區)“兩委”班子要堅持民主集中制。不準搞“一言堂”、個人說了算和利用職權進行利益尋租、利益輸送。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要樹立服務意識,把心思和精力放在為群眾服務上,不準直接或變相承包、承攬本鄉鎮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不準插手、干預和阻礙建設項目;不準優親厚友,把建設項目違規、私下發包給親屬承建;不準策劃、組織、教唆、慫恿、指使群眾阻礙工程建設,制造矛盾糾紛。
《規定》要求, 全縣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八個不準”,對違反本規定的當事人和直接責任人要按照有關規定從重從嚴處理。本規定納入競選村干部的競職承諾、創業承諾和辭職承諾,對村(社區)“兩委”班子及成員違反本規定和不履行“三項承諾”的,在嚴肅追究責任的同時,依法按相關程序罷免相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