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河州建水縣在全縣153個社區和村委會推行組織考核和群眾直評“雙考評”考核機制,進一步加強對村干部的監督管理。
為確保考評工作順利開展,該縣分別制定了《村級干部考核辦法》《村干部考核標準》《社區干部考核標準》及《關于開展黨員和村民(代表)“直評”村級干部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考評對象為村(社區)“兩委”正副職;“雙考評”考核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每年度通過鄉鎮黨委、政府組織人員考核和群眾“直評”,對考評對象的工作作風、勤政廉政、任務完成、服務群眾等方面情況進行考評,量化分值,評定等次。獲得優秀等次的由縣委、縣政府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當年考核為“不稱職”的通報批評,并“歇職”3個月整改。連續兩年考評不稱職的進行調整、勸辭或依法罷免,并取消離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