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意識,深刻吸取他人慘痛教訓,牢固樹立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3月21日,隆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趙某某涉嫌貪污罪一案在隆陽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隆陽區紀委組織了永昌街道、蘭城街道,國土資源管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國土局隆陽分局、東城、北城、青陽片區征拆建設指揮部等主要領導干部194人全程參加旁聽,再次“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
法庭上,公訴人充分運用現有的事實和證據,依法指控被告人趙某某涉嫌貪污犯罪行為,趙某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利用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的職務便利,采取虛假方式騙取國家拆遷安置地,其行為已涉嫌構成貪污犯罪,公訴人依法對其提起刑事訴訟。
兩個多小時的現場庭審活動,讓旁聽人員深受震撼和教育,從內心深處接受心靈的洗滌。“作為一名普通干部,第一次參加這樣的現場庭審活動,零距離接受教育,內心深受觸動,在深受教育的同時也為他人深感痛心,并時刻警醒自己無論在任何時候,都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永昌街道干部高海玲在觀看完現場庭審后深有感觸的說。參加現場庭審的鄉鎮和部門主要領導紛紛認為開展這場現場庭審的教育意義極大,認為在這堂法紀教育課上,除了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和權威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深刻吸取他人的慘痛教訓。回去之后,積極組織傳達此次警示教育活動精神,并通過會議分析討論此案,引導單位各級干部汲取教訓,時刻繃緊紀律這根弦,自覺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敬畏黨紀國法,管好、用好人民賦予的權力,銘記肩上的職責,做一名為民、務實、清廉的人民公仆。
“此次庭審警示教育活動是開局以來敲響的第一聲警鐘,為2016年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謀篇布局奠定了基礎,為今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好頭、起好步。去年共組織了三場現場庭審警示教育活動,今年我們至少組織三場,以此驚醒廣大黨員領導干部以嚴格的黨性要求自己,以肩負的責任鞭撻自己,時刻履平防險、淺水防深,做到小病大防,走好人生之路。”隆陽區紀委副書記楊旺學說。(趙海碧 劉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