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鄉鎮紀委紀律審查工作,提高依紀依規紀律審查水平,確保辦案安全。近日,永德縣紀委制定出臺了《鄉鎮紀委紀律審查工作規程》,對鄉鎮紀委受理違紀問題線索、開展初步核實、進行立案調查到移送審理各個環節的工作程序和權限都進行了詳細的流程規定。
按《規程》的規定,永德縣鄉鎮紀委受理違紀問題線索權限為:下一級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線索和鄉鎮黨委管理的黨員干部違紀問題線索。鄉鎮紀委對受理的問題線索進行初步核實前,必須報縣紀委監察局備案。對初核中發現確有違紀事實,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立案調查的權限為:鄉鎮黨委委員、紀委委員違犯黨紀的問題,報縣紀檢監察機關決定立案;鄉鎮黨委管理范圍內的農村黨員違犯黨紀的問題,由鄉鎮紀委決定立案;鄉鎮黨委管理范圍內的一般黨員干部違犯黨紀的問題,由鄉鎮紀委報經鄉鎮黨委批準立案;不是中共黨員的行政監察對象違紀問題,報縣監察局決定立案;不是中共黨員的事業單位干部違紀問題,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立案。
在審理部分,《規程》規定,鄉鎮紀委立案調查的案件,調查終結后,要把案件材料分類裝訂成冊,填寫《案件移送審理登記表》,提出初步審理意見,報縣紀委監察局案件審理室進行審理??h紀委監察局案件審理室對鄉鎮紀委立案的案件進行審理把關后,提出審理意見,將審理意見反饋給鄉鎮紀委,鄉鎮紀委再報經鄉鎮黨委研究并作出對違紀黨員的處分決定。給予違紀黨員開除黨籍處分的,必須報經縣紀委批準。鄉鎮紀委查處的違紀案件,所有案件資料立卷后須交由縣紀委監察局統一保管。(楊紅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