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瀾滄縣從完善考核內容、改進考核方式、強化結果運用等方面,對去年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76家單位進行細化量化,評定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在全縣紀委全會中進行通報,并進行考核結果運用,進一步強化各級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
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此次考核,評定出了20家優秀等次單位,52家合格等次的單位,3家因有領導班子成員被立案查處被評定為基本合格單位,縣水務局因原黨組書記和1名副局長被立案查處被評定為不合格單位。對評定為優秀、合格等次的鄉鎮和部門(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己私Y果將作為對黨政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及時抓好情況反饋和問題整改??己私Y束后,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小組及時收集整理了考核組的意見建議和談話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各單位評定等次意見建議,及時形成檢查考核情況匯報,在向縣委常委會和縣紀委常委會匯報通過后,對評定為合格等次以上40余個鄉鎮和部門(單位)存在突出問題的發文限期整改。
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對評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鄉鎮和部門(單位)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對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取消領導班子2015年度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被評為“不合格”的,縣委對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或組織處理,取消該單位當年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竞细瘛⒉缓细竦却蔚膯挝灰匍_1次黨委(黨組)或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查找存在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實,并于2016年8月底前向縣委專題報告整改情況,同時抄送縣紀委、縣委組織部。(何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