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黨支部會上我們討論的最后結果是什么,就直接給他什么樣的處分?”
“剛才我們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中規定的情況就一定要開除黨籍嗎?有其他的特殊情況嗎?”
日前,為增強農村黨員的綜合素質,加強農村黨員教育管理,施甸縣紀委結合農村黨員違紀違法問題案例,到由旺鎮楊家村召開黨支部會時,黨員們向紀檢干部提出了疑問,通過紀檢干部的答疑、解釋,使農村黨員增加對黨章規定內容及《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知識的把握,促進農村黨員“黨章黨規黨紀”意識,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增強黨性修養,自覺維護黨章,自覺遵守黨規黨紀規定。
據了解,施甸縣紀委到基層召開黨支部會議時發現了一些問題,有些農村黨員入黨多年,思想上對黨章沒有正確的認識和把握;有些違紀的農村黨員甚至不知違反了那條規定等。這些問題出現的主要原因是基層在吸收黨員的過程中,重發展人數、輕管理教育,致使農村黨員長期“脫管”,處于“游離”狀態,得不到“黨章黨規黨紀”的相關知識培訓,導致農村黨員“我是黨員”意識淡薄。怎樣讓農村黨員真正感受“有組織、得管理、受教育”,如何提高農村黨員的綜合素質已經迫在眉睫。
為此,施甸縣紀委每月都會定期整理近段時間農村黨員違紀違法問題的相關情況,并且立即按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處理,加強制度和紀律的約束。在發現有農村黨員有違紀典型問題時,施甸縣紀委就立刻會到基層召開黨支部大會,在會上,紀檢干部領學黨章和《準則》《條例》及有關規定,再結合身邊黨員違紀的案例進行講解剖析,深入基層為黨員解疑答惑,讓黨員們從實際中學到相關知識。同時,通過對違紀黨員的嚴肅批評教育,真正讓黨員以身邊的案例為戒,達到處分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切實增強“我是黨員”意識。截至2016年2月,施甸縣紀委就到基層召開黨支部會議5次,通過參與基層黨支部會、民主生活會等領學黨章和《準則》《條例》8次。(施荔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