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縣世居著苗、瑤、傣、哈尼、彝等民族,少數民族人口占總人數的85.48%。近年來,隨著黨和政府對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的幫護,各民族逐步過上了富裕的生活。但攀比、迷信、浪費、恣肆等不良風氣也在一些村寨蔓延。
為了提倡節儉辦事、弘揚農村新風,反對浪費蔚然成風、盲目奢侈攀比等不良現象,金平縣紀委根據邊疆民風民俗特點,以“共治陳規陋習,共建美好邊陲”為目標,以“改進一批陋習,樹立一批典型”為突破口,制定和完善了全縣13個鄉鎮1133個村及1個的村規民約,充分調動群眾移風易俗的自覺性,促進邊境民族地區和諧穩定。
合法性與民族性相結合。在制定和完善過程中,要求各村的村規民約一律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既注重與村民應該遵守的法律法規、公民道德等內容相一致,又注重與本村農村治理的重點難點和民族地區的特點特性相結合,用群眾自己的語言規范群眾的言行。少數民族地區用漢語和民族文字“雙語”制定村規民約,并通過采取墻體畫、宣傳展板和民族諺語等形式,將村規民約“曬”出來,將村規民約變成村民的自覺行動。
綜合性與地域性相結合。結合各村實際,村規民約既有綜合性也突出地域性,把移風易俗、文明新風、環境衛生等方面綜合起來,重點圍繞老百姓關注的村務公開、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婚姻家庭和鄰里糾紛調解等焦點問題進行規范,引導群眾共建文明和諧鄉村,讓群眾間少些矛盾、多些和諧,讓黨群間少些抵觸、多些參與。同時,通過鄉村大舞臺、民族文藝隊等方式將陳規陋習危害、村規民約規定等內容編排成舞蹈、快板等節目,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傳承民族文化、傳遞正向能量。
可行性與實用性相結合。村規民約把一些口頭約定變成易懂易行、接地氣、可操作的規章制度。制定切合村情民意實際的村規民約,讓村民自覺遵守,有效避免“只說不做”的尷尬,強化村民的自我約束,提升農村規范化管理水平。(何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