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仍然存在對主體責任認識不到位的問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存在‘上熱中溫下冷’”“ 部分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度不到位”……
近日,峨山縣紀委書記對8個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行工作約談,進一步提高鄉鎮(街道)黨(工)委貫徹落實“兩個責任”的意識,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全面落實好管黨治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
直面問題,“一針見血”指出存在的問題。約談指出,各鄉鎮(街道)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把兩個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落實“兩個責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離縣委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待仍然有一定差距,一是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任然存在對主體責任認識不到位的問題。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存在“上熱中溫下冷”;二是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未嚴格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職責;三是部分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度不到位。如考核中反映出少部分領導干部述廉述責報告格式不符合要求、主題不突出、以述職代替述廉述責和內容不全面的問題;四是部分鄉鎮(街道)存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日常工作不到位;五是少數鄉鎮(街道)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問題有所松懈,對下屬教育提醒不夠,管理不嚴;六是鄉鎮(街道)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存在對村組(社區)干部監督管理不力、財務把關不嚴、教育提醒不到位,村(居)民監督委員會履職能力不強、作用發揮不好等問題,個別村組干部甚至出現違紀違法情況;七是個別鄉鎮(街道)貫徹落實《關于開展廉潔峨山建設的實施意見》中打造廉潔鄉村示范點重視程度不夠,支撐材料不足。多數站(所)沒有開展廉政文化建設活動。
約談強調,這些存在問題,是考核組在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中發現的共性問題,要高度重視,正確認識,有責改之,無則加勉。鄉鎮(街道)存在的具體問題已經發出“問題清單”,各鄉鎮(街道)黨(工)委要認真查擺、對照檢查,按照要求認真整改,并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約談要求,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履職擔責。從三個方面抓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貫徹落實。一是轉變觀念,率先垂范,肩負好第一責任人的政治責任;二是認清責任,簽字背書,牢記“兩個責任”的具體內容;三是落實責任,履職擔當,拋開情面,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各級黨組織的責任所系、使命所在,敢于擔當,落實好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