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陸良縣強化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瞄準“病灶”,建立健全教育引導、線索收集、責任追究、考核評議四項工作機制,著力整治黨員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庸官懶政行為。
注重預防,建立教育引導機制。一是以“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為契機,分批次組織550名科級干部集中學習習總書記關于力戒“為官不為”的重要講話,學習高德榮先進事跡和李云忠反面警示案例,邀請市、縣領導專家開設全縣廉政黨課專題講座2次,組織38名縣處級干部到縣、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引導干部為官有為,廉潔作為。二是綜合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和網絡、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大力宣傳“為官不為”的危害性,積極營造責任擔當、主動作為的社會氛圍。其中,編發手機廉政短信12期6027條,在各黨務公開欄、黨務政務網站發布整治為官不為信息800余條。三是堅持完善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新提任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新提任領導干部廉政準則學習等制度,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敢于擔當、主動作為,形成整治庸官懶政工作常態化。去年以來,對143名新提拔和交流的干部進行了廉政談話和廉政準則學習教育。
找準病狀,健全線索收集機制。一是拓寬來信來電、網絡媒體、群眾訴求中心等多維一體的投訴舉報渠道,在158個群眾訴求中心設置了群眾舉報信箱,開通了群眾訴求電話,在“珠源清風——廣播對話”欄目,搭建了“政風行風熱線”平臺,鼓勵群眾參與各項工作的監督舉報,切實揪出黨員干部庸、懶、散、奢等行為。截至目前,縣紀委共受理干部不作為信訪舉報42次,縣人社局一職工因在上班期間看電影被辦事群眾舉報,后受到行政警告處分。二是探索建立違紀違規線索主動函詢制,通過主動向縣級領導,以及重點部門、重點崗位、熱點領域負責人發送《違紀違規線索征詢函》的方式,征求其負責或分管部門及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現或存在的庸政、懶政、怠政等情況,變問題線索被動獲取為主動挖掘。截至目前,已開展違紀違規線索征詢2次,發送征詢函42份。三是建立了由縣紀委牽頭,縣委組織部、兩辦督查室等部門為成員的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在重要節點、重要崗位、重點領域開展“為官不為”督查,把常態化監督、重要節點監督、重點工作專項監督等有機結合,及時發現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2015年來,開展督查5次,處理問題干部18人,其中“不作為”、“不落實”干部14人。
鏟除“病灶”,完善責任追究機制。一是制定出臺了《陸良縣治理庸政懶政怠政等不良行為問責辦法》,為整治庸政懶政怠政行為提供制度依據。辦法對全縣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事業單位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出現的5類33種庸政懶政怠政行為作出詳細界定,并根據情況分別給予誡勉談話、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公開道歉、通報批評、調整工作崗位、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11種問責處理。二是加強與財政、審計、司法等部門溝通協調、配合,采取集中督查、專項整治、聯合辦案等方式,嚴肅懲處庸、懶、散、奢等行為。同時,對庸政懶政行為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最大化發揮案件查辦的警示教育、威懾作用。截至目前,共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庸政、懶政干部19人,其中曠工1人,上班時間看電影2人,上班遲到、脫崗、失職等16人。三是堅持責任追究“一案雙查”。對領導不力、疏于管理出現的“為官不為”不教育、不制止、不查處的,堅持“一案雙查”,倒逼“一崗雙責”落實到位。2014年以來,共對6起案件中的6名當事人給予問責處理或黨政紀處分,同時追究了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10名領導的責任。如,2015年3月,陸良縣就業中心主任程樹紅,因管理不嚴,下屬上班時看電影,受到書面檢查的問責處理。
鞏固療效,健全考核評議機制。一是領導述廉“一述多評”。建立了縣紀委全會領導干部述廉工作多方評價工作機制,以考核倒逼黨員干部認真履職。每年由述廉對象圍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執行政治紀律、廉潔從政規定等方面進行述廉,各方參評代表依據廉政考問、結合領導干部是否存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情況,分別作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的評價。去年以來,8名縣直單位和鄉鎮“一把手”在縣紀委全會上述廉,一鄉鎮黨委書記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測評結果排名靠后。二是實行綜合考核“一考雙評”。在年終綜合考核中,不僅對領導干部本職業務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績效和能力進行考核評價,同時還考核評價其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績效和能力。二是堅持評先評優“一票否決”。對存在因“慵政懶政怠政”等違規違紀問題被處分的單位和個人,實行評先評優一票否決,并由縣紀委信訪室、案審室、黨風室等6室對申報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個人廉潔從政情況進行審查,防止出現“帶病評優”情況。2015年來,縣紀委共對148單位251個人進行了評先評優審查,8個單位、4名干部被建議取消評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