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準扶貧工作中,南澗縣加強對精準扶貧駐村工作隊員的管理,確保扶貧工作隊員選得準,駐得穩,干得好。
堅持從嚴選派。精準扶貧工作隊長由縣級部門中從優選派,必須是實職科級干部;副隊長由鄉鎮掛鉤領導擔任,駐村工作隊員從優秀后備干部中選派。
堅持從嚴管理。嚴格執行在崗工作制度、請銷假制度、工作報告制度、勤政廉政制度、工作例會制度,駐村工作隊員駐村期間必須與原單位工作全部脫鉤,每名隊員結對幫扶貧困戶不少于3戶,全面駐村時間不得少于200天。
堅持從嚴監督。由縣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組織、紀檢、扶貧等部門配合,定期、不定期開展駐村工作隊員在崗情況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專項督查和明察暗訪,對發現的問題,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提出口頭批評或向當事人、鄉鎮黨委、派出單位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堅持從嚴考核。每季度從全縣扶貧工作隊中隨機抽取5至10名隊員集中進行述職,并由參會人員根據隊員述職情況進行現場打分。對得分低于60分的隊員召回原單位,年度考核不得評定為優秀、稱職等次,得分60至75分的,由縣委組織部進行約談,并對相關人員進行集中“召回培訓”,對得分在90分以上的隊員進行通報表揚。
堅持從嚴獎懲。對派駐期間表現優秀的隊員,要進行表彰獎勵。對2次以上無故脫崗隊員,取消其年度考核評優評先資格;對工作表現不佳、群眾反映不好的,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對因工作不力、玩忽職守、違反作風規定或濫用職權造成惡劣影響的,視情節輕重,對其批評教育、調離現職、取消任職資格、黨政紀處分、辭退。發現隊員與派出單位工作未脫鉤,導致駐村時間無法保證的,將對派出單位領導進行約談或問責。
堅持從嚴保障。駐村隊員發放基本補助費每天30元,不再享受下鄉出差補助。補助嚴格按實際駐村天數計算,每月只可以回派出單位報銷一次往返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