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約談制度,細化約談方案,確定約談對象,明確約談要求……”2015年瑞麗市紀委監察局通過開展對紀檢組、鄉鎮、農場紀委主要負責人約談工作,強化市紀委對鄉鎮、農場紀委、紀檢組的領導,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教育、監督和管理,市紀委常委班子成員分別約談鄉鎮(農場)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共23人次。
“請您談談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的突出問題有哪些?并結合工作實際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您在開展紀檢監察工作中的難點是什么?需要委局幫助解決哪些方面的問題?”約談中,除了了解約談對象政治思想、工作履職、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況外,重點聽取每個負責人對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解、認知,所在單位部門領導班子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對全市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建議。
“通過約談,使我進一步增強了自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今后一定要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履職盡責,做好表率。”任職剛滿5個月的姐相鄉紀委書記接受約談后表態。
據了解,該市紀委監察局2015年初就制定了《瑞麗市紀委常委班子成員約談下級紀委、紀檢組工作制度》《瑞麗市紀委常委班子成員約談下級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工作方案》,規定常委班子成員任期內可采取個別約談和集體約談的方式每年約談不得少于2次,使約談工作成常態。(王瑞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