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出廠面市若存在“缺陷”要召回,干部存在不勝任現職的問題同樣需要召回管理。近日,文山州硯山縣結合實際出臺了《硯山縣不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實施方案》、《硯山縣不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辦法(試行)》。
該《辦法 》規定,有以下25種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不勝任現職干部,實行召回管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州委、縣委實施辦法的;不認真貫徹落實“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要求的;在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決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不落實請示、報告制度,造成不良影響的;對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捕風捉影、說三道四,造成不良影響的;在單位和領導班子中拉幫結派、挑撥離間、鬧不團結或在工作中搬弄是非、鬧無原則糾紛,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不服從組織安排和工作安排,對安排的工作任務推諉扯皮、消極應付,挑肥揀瘦、拈輕怕重的;工作思路不清,進取意識不強,長期打不開工作局面,貽誤發展時機的;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主觀臆斷決策,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未構成違法犯罪的;工作紀律渙散,上班無故遲到、早退,外出不按規定請假,工作時間擅自脫崗、離崗,上班玩游戲、炒股票、購物、看電影、玩牌等從事其他與工作無關活動的,在工作日午間飲酒的;存在“走讀風”、“賭博風”、“衙門風”、“濫辦酒席風”和收送紅包、購物卡等問題的;不能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影響本單位工作大局的;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工作被上級“一票否決”或公開點名批評的;因違反紀律規定等被紀檢監察部門通報批評的;因工作失誤、失職、疏忽給單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在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等行政活動過程中濫用職權,存在吃拿卡要、不按時辦結、故意刁難群眾的;在行政執法、司法活動中,不依法辦事、執法不嚴,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調查處理或者應當立案而不立案,造成不良后果的;落實惠民政策縮水走樣,不公開、不及時、不公正、不到位,在事關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的政策落實中存在辦事不公、優親厚友的;通過弄虛作假、編造事實、隱瞞真相等行為,應付上級檢查和群眾投訴的;在服務群眾過程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的;在群眾工作中方法簡單粗暴、態度生硬冰冷等引起群眾強烈反映的;群眾通過各類舉報平臺和信訪等途徑反映的問題經查實的;在征地拆遷、移民安置、涉農利益、安全生產、食藥安全、環境保護、教育事業、醫療衛生等領域存在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尚未構成違法犯罪的;對群眾存在的實際困難或者反映強烈的問題應解決而不及時解決,造成不良影響的;存在在其位不謀其政、慵懶慢浮混日子、因循守舊不創新、施政手段簡單化、人到碼頭車到站等其他惰政情形的。
據了解,硯山縣是省、州確定的開展不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工作試點縣之一。其干部召回的范圍是全縣所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縣財政供養的其他在職人員(包含村〈社區〉兩委干部)。為搞好這項工作,該縣啟動不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工作,推進干部“能上能下”,整治“慵懶散慢浮腐”等問題,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奮勇爭先、積極進取的良好氛圍。(吳景鋒 胡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