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河縣開展國家公職人員及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專項治理工作,由縣紀委牽頭,縣工商局、地稅局、國稅局等部門協調配合。
專項治理中,全縣各單位填寫了《國家公職人員及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登記表》及《自查情況統計表》,共清理了縣屬部門89個單位2365人公職人員,教育局下屬30所學校2884名教職工,共計119個單位5249名公職人員。縣紀委認真對全縣119個單位上報的《登記表》進行核實,對治理對象及配偶子女存在經商辦企業行為進行仔細甄別和審核。經清理,全縣119個單位,5249名公職人員中有配偶辦企業有19人,子女辦企業的有3人,配偶經商的有152人,子女經商的有11人,本人經商的有2人。
2015年10月16日至12月7日,縣紀委對治理工作開展整改,責令治理對象予以糾正。在此工作中,對縣農科局2名領導配偶經營種子、農藥情況進行了清理,責令其寫出情況說明并承諾其經營與單位無任何業務來往;對甲寅鄉農科站1名農藝師經營農貿產品,承諾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進行經營活動,并承諾經營業務不與單位有任何聯系;對縣教育局下屬學校領導干部親屬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情況進行了清理,已清理42人。目前,縣紀委監察局未收到反映舉報有關人員配偶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的情況,專項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