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昆明市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堅持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既抓早抓小又嚴懲腐敗,查處了一批違紀違規的黨員干部。現將今年以來查處的8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 富民縣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畢宏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畢宏在任富民縣副縣長期間,理想信念動搖,紀律意識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為某房地產公司項目開發銷售、變更土地使用性質和規劃指標等提供幫助,收受人民幣5萬元、美金5萬元。2016年3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 官渡區原副區長李軍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濫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李軍坡在任官渡區副區長期間,理想信念動搖,紀律意識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收受楊某某所送人民幣23萬元,為楊某某在申報工程棄土調撥的過程中提供幫助,導致139.73畝耕地遭到中度破壞、無法種植農作物,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2016年6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 昆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原院長王學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職工公款旅游、違規發放款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王學海在任市規劃設計研究院院長期間,理想信念動搖,紀律意識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以考察學習名義組織職工前往國外公款旅游;以職工福利的名義發放紅酒、春節慰問費;虛開發票報銷個人消費;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財物人民幣共計60.3萬元。2016年5月,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4. 昆明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原副主任黃鳳昆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重大事項,違規報銷公款。黃鳳昆同志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不按規定向組織報告個人婚姻變化事項;在任昆明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一處處長、市委宣傳部辦公室主任和市委對外宣傳辦(市政府新聞辦)副主任期間,采用虛構會議方案、偽造合同等方式,違規報銷公款 51.1萬元。2016年6月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撤銷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5. 昆明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原黨支部書記、支隊長陳秋紅嚴重違反黨的紀律,違規發放加班補貼、簽訂虛假合同套取現金等。陳秋紅同志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違規將市體產中心現金8.42萬元以加班補貼的名義發放;安排工作人員簽訂虛假合同套取現金8萬元沖抵支付單位接待費;伙同他人私分體育彩票公益金。2016年9月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10月受到行政撤職處分。
6. 宜良縣匡遠街道葡萄社區原書記、主任陳貴云等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虛報冒領征地補償款。陳貴云在任葡萄社區書記、主任期間,理想信念動搖,紀律意識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伙同時任葡萄社區副主任張玉林、社區副書記兼出納謝開華等人虛報冒領云桂鐵路征地補償款人民幣共計76.59萬元,其中11.23萬元被用于交納陳貴云等人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費,剩余資金被上述三人私分。陳貴云、張玉林、謝開華于2016年8月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7. 嵩明縣牛欄江鎮農業技術推廣站原站長陳紹平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虛套騙取國家工程款,涉嫌犯罪。陳紹平在任牛欄江鎮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站長期間,理想信念動搖,紀律意識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多次為他人在承攬工程、施工中謀取利益提供幫助,收受人民幣共計51.1萬元;伙同他人虛套騙取國家水利工程建設資金人民幣共計31.51萬元,其個人侵吞23.3萬元。2016年5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8. 昆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西山區政府對企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督促整改不力。2015年8月25日,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第一綜合督查組督查中發現,云南三環化工有限公司和云南三環中化美盛化肥有限公司,存在液氨儲罐與周邊居民區和臨街店鋪之間的外部安全距離嚴重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并要求整改,但截至2015年11月3日,有關工作未按要求落實,存在督促整改不力的問題。昆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潘開平、副局長王厚江、安全監督管理處處長楊漢義,西山區副區長李克堅、西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李澤勇、副局長張文東,海口工業園區管委會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局局長武文智等7人受到問責處理。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黨員干部要從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率先垂范,嚴守紀律。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日常教育監督,做到從早預防、從小著手,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問題導向,增強責任擔當,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動輒則咎,嚴查快處,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