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省紀委要求,西雙版納州紀委對全州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
經查,2015年3月24日,西雙版納州財政局根據有關文件精神,下撥到景洪市、勐??h和勐臘縣財政扶貧資金4810萬元;2015年8月,州審計局進行跟蹤審計時發現,全州共閑置資金4119.3萬元,審計發現后,各縣市通過整改,截至2016年8月23日,各縣市財政扶貧資金仍閑置1386.54萬元。該問題涉及的責任部門(單位)和相關責任人、責任領導在其職責范圍內,未認真履行職責,項目推進緩慢或疏于跟蹤監管,導致專項資金閑置,負全面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已違反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云南省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經州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對景洪市民宗局等5部門(單位)及其5名責任領導干部進行問責,現予以通報。
一、責任單位
1.給予責令景洪市民宗局向景洪市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
2.給予責令勐海縣民宗局向勐??h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
3.給予責令勐臘縣民宗局向勐臘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
4.給予責令勐臘縣扶貧辦向勐臘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
5.給予責令勐伴鎮人民政府向勐臘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
二、責任人及責任領導
1.給予景洪市民宗局局長巖紹同志通報的問責;
2.給予勐??h民宗局時任副局長艾明華同志(主持工作)通報的問責;
3.給予勐臘縣民宗局副局長趙夢飛同志通報批評的問責;
4.給予勐臘縣勐伴鎮時任黨委副書記、鎮長巖糯叫同志誡勉(談話)的問責;
5.給予勐臘縣發展和改革工業信息化局時任副局長鄧衛坤同志誡勉(談話)的問責。
通報指出,打贏脫貧攻堅戰事關全州與全省、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如期實現,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政治任務。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部署,把紀律挺在前面,抓緊抓好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對扶貧領域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處理,對反映集中、性質惡劣的,要重點督辦、限期辦結;對發現的腐敗問題,要快查嚴處。各縣市區黨委、紀委要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把壓力傳導到鄉鎮、責任壓實到基層。要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責任落實不力導致扶貧領域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的,嚴肅追究有關黨委、紀委、職能部門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責任。要堅持通報制度,典型案例一律公開點名道姓曝光,形成持續震懾,發揮警示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