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普洱市瀾滄縣紀委監察局查處了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2013年1月3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間,縣農業和科學技術局以支付資料印刷費、苗木款、拍攝費等名義虛列套取項目資金340018元,用于發放2013年春節慰問費89400元,支付2010年發放職工蠶絲被款176000元,支付2012年購買茶葉款74618元。7名領導班子成員及出納員受到相應責任追究。
經查,2010年1月11日,縣農業和科學技術局召開黨政領導班子會研究決定:“同意安排資金176000元,用于購買蠶絲被200床(880元/床)分別發放給干部職工。”此筆資金因當時沒有經費未支付,直至2014年才支付銷售商。
2013年1月31日,縣農業和科學技術局召開黨政領導班子會研究決定:因干部職工下鄉、加班較辛苦,于2013年春節期間為99名干部職工發放春節慰問費89400元,其中在職職工人均1000元、退休職工人均600元。
2014年支付2012年單位購買茶葉欠款74618元。
2015年7月份,縣審計局對時任縣農業和科學技局局長黃立新進行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這筆違規大額支出浮出水面。“縣農業和科學技術局虛列支出套取項目資金340018元,用于發放職工春節慰問費、購買蠶絲被和茶葉等支出。”縣審計局移送縣監察局的移送處理書中指出。
縣紀委監察局收到縣審計局移送處理書后,立即組成調查組對此事進一步調查核實。
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縣農業和科學技術局“2正5副”共7名領導班子成員分別受到通報批評、誡勉談話問責,同時,黨委書記刀建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任局長黃立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出納車瓊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此筆違規使用的340018元資金現已全部歸還了原資金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