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紀委通報了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賓川縣委政法委違反財經紀律問題。2011年5月,賓川縣委政法委在撥付保安公司綜治維穩經費15萬元后,違規向該保安公司報銷政法委購買禮品費7.55萬元、訂購干部職工服裝費7.2萬元,時任賓川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成良負主要領導責任。大理州紀委給予張成良黨內警告處分。
2.大理州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州物價局局長李燦違規公款旅游問題。2011年10月,大理州物價局違規向全州駕校收取費用4萬元,用于物價局干部到德宏考察經費開支和發放出差補助,李燦負主要領導責任;2012年5月,李燦赴東北考察期間,擅自參加哈爾濱至漠河的旅行團,并在某企業違規報銷個人費用2萬元。大理州紀委給予李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資金。
3.巍山縣交通運輸局違規購買公務用車問題。2012年12月,巍山縣交通運輸局以縣客貨運輸公司名義違規購買公務用車2輛,供該局使用,時任局長羅忠偉負主要領導責任。巍山縣紀委給予羅忠偉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巍山縣監察局給予羅忠偉行政撤職處分,明確為副主任科員。
4.南澗縣公郎鎮鳳凰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彭之輝違規辦客問題。2016年1月3日,彭之輝借親屬喬遷之機違規辦客,收受禮金1.59萬元。南澗縣公郎鎮黨委給予彭之輝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責令退還禮金。
通報要求,全州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抓緊紀律作風這根弦,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緊盯“四風”新動向,抓早抓小,抓常抓細,把“嚴”和“實”的要求滲透到管黨治黨的各個方面。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全面從嚴剎風正紀,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拓寬群眾監督渠道,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對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和規避組織監督的從重、從速處理,露頭就打,通報曝光,體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要求。